民安南路33号厂房配变电#1专用配电站配变电工程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民安南路33号厂房配变电#1专用配电站配变电工程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民安南路33号厂房配变电-#1专用配电站配变电工程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需求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东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工程名称:

民安南路33号厂房配变电-#1专用配电站配变电工程

第一中选候选单位:

中山国电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00 元

第二中选候选单位:

中山市长江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05 元

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中山市小榄镇东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投资,位于民安南路33号,新增10KVA专用配电站1座(#1专用配电站1*1250kVA)。施工工期为90个日历天,(包括风雨天、水、电源接驳等所需的时间),开工日期为:由签订开工报告当日起计算。

工期要求:

90个日历天,(包括风雨天、水、电源接驳等所需的时间)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期:

2024年4月17日9点00分至2024年4月19日17点30分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19日17点30分前向中山市小榄镇东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反映。

联系人:高锦华、吴秋鸿

联系电话:0760-********

1、投诉人必须是竞投人或竞投项目或者竞投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投诉方式:以书面方式投诉。投诉书内容包括: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及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代表(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⑦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山市小榄镇东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4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电工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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