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zfy********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绿化养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供应商地址 |
1 | 重庆杨润程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总价:¥******.00 | 重庆市万州区天台路17幢5单元20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绿化养护服务 | 1项 | 服务范围:采购人院机关、分水、龙沙、龙驹、白土现有地上植物、盆栽植物由供应商进行养护、管理。 服务要求:详见服务及质量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服务及质量要求 |
(一)养护内容:
1、适时对养护范围内所有植物进行浇水、除草、修枝造型。
2、规范绿化地块的容貌,修整绿篱,根据需要种植适当花草。
3、随时防治病虫害,适时消除绿色植物上的各种病虫害,对各种植物进行消毒等。
4、根据植物特性有计划地进行施肥、保养好各种植物,达到最高存活率。
5、院机关根据情况必须进行日常养护,分水、龙沙、龙驹、白土根据情况适时进行养护,应确保平均每月不得少于二次的综合养护。
6、打造各种特殊植物、造型各种奇型、异形,做好养护的每一件小事。
(二)采购人权利义务:
1、要求供应商在所养护的全部植物成活率达到98%以上。
2、供应商必须全面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
3、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工具管理用房和养护中的用水用电。
(三)供应商权利义务:
1、服从采购人管理,接受采购人对绿化养护提出的各种合理化要求和建议,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采购人指挥。
2、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保证各种树木、植物成活率达到98%以上。
3、供应商因养护不当造成树木、植物死亡,按市场价赔偿或购买同一植物栽补到位。
4、供应商在工作时做到安全有序,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由供应商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责任和费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1118号
联系方式: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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