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任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任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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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名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编号评标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亿达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714799.69元640天合格古兆乾宁264200720100205590.73
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嘉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714737.39元640天合格马立睿宁264201420150269585.82
第三中标候选人宁夏瑞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714787.05元640天合格袁丽宁264201920190533084.56
A64040020240326025001001中标候选人公示宁夏鑫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的委托,对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任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任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已于2024­04­17 13:30: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中标候选人排名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编号评标得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亿达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714799.69元640天合格古兆乾宁264200720100205590.73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嘉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714737.39元640天合格马立睿宁264201420150269585.82第三中标候选人宁夏瑞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714787.05元640天合格袁丽宁264201920190533084.56二、开标记录: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序号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或宁夏鑫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七、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公示期:2024­04­17至2024­04­20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联系人:杨如宝电话:18095417991代理机构:宁夏鑫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曹丽娟电话:18152575752十、备注: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宁夏鑫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04­17 16:46: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山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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