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法院法庭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法庭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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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法院法庭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TAHP-YN-2024-ZB-005)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嵩明县人民法院法庭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中标人:云南硕尔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1.30万元
二、其他:
嵩明县人民法院法庭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受嵩明县人民法院委托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的嵩明县人民法院法庭中央空调改
造项目(项目编号:TAHP-YN-2024-ZB-005),采购于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在嵩明县
人民法院4楼会议室进行开标、评标工作,根据磋商小组三位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并经采购
人认可,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人名称云南硕尔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宫渡区关上街道十里长街中段世纪生活浅水湾二期望景园C座附
2号
成交人报价31.30万元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关华春
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
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对施工质量负终身质量责任。并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第四十条履行保修期及保修责任。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公示期:1个工作日。
二、本项目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及国家发展改草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
取,收取:3000元。
三、磋商小组成员:李丽昆、雷春艳、李林峪(采购人代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成交结果予以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纪检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五、请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尽快与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领取成交通知书。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公示期结束后给予退还,成交供应商请签订合同后将合同交予采
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程序。在此,谨对积极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采购人:嵩明县人民法院

址: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
联系电话: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11238
采购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270号1号楼301室
联系人:王工
我术
联系电话:0871-64334520
2024年4月17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嵩明县人民法院。
J10103109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明县人民法院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话:0871-67911238
电子邮件:6358744960qq.c0m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270号1号楼301室
联系人:王耀

话:0871-64334520
电子邮件:3158302746g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R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庭中央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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