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功能性用房窗帘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大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功能性用房窗帘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功能性用房窗帘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室内装具/窗帘及类似品

采购单位 大田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大田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17:04
评审专家名单 刘珍超、施发悌、陈小玲
总中标金额 ¥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孙 小魏
项目联系电话 0598-*******
采购单位 大田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春美 138*****10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三元工商企业大厦4F)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孙 小魏 0598-******* 邮箱:**********@qq.com

一、项目编号:FJZF2024(CS)-DT001#(招标文件编号:FJZF2024(CS)-DT001#)

二、项目名称:大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功能性用房窗帘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溪县参内舒雅豪家具用品商行

供应商地址:泉州市安溪县参内乡参山村新兴街91号

中标(成交)金额: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安溪县参内舒雅豪家具用品商行 遮光布;隔断窗纱等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一批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珍超、施发悌、陈小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80%收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如招标服务费低于3000元时,中标人按3000元整缴纳中标服务费给代理公司,缴后不退。相关费用交纳帐户: 户 名: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支行账 号:935*****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因福建泉州市同在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二次报价,因此投标无效。

2、经评审,其余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3、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1.6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田县人民法院     

地址: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30号        

联系方式:陈春美 138*****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三元工商企业大厦4F)            

联系方式:小孙 小魏 0598-******* 邮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孙 小魏

电 话:  05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判功能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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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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