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中徽茶旅融合发展EPC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中标
泾县中徽茶旅融合发展EPC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中标
项目名称: | 泾县中徽茶旅融合发展EPC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 | ||
项目法人: | 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蔡村镇河冲村 |
立项批文名称: | 泾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4-02-02 |
泾县中徽茶旅融合发展EPC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
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泾县中徽茶旅融合发展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泾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1.4 招标人: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泾县中徽茶旅融合发展EPC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WGZ*****/JG2024-14-0053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WGZ*****/JG2024-14-0053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蔡村镇河冲村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约******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为15.1亿元,主要通过茶文化打造养生特色旅游度假项目,各类延伸茶产品展示与售卖;新建游客服务中心及换乘中心(*****平方米)、茶文化主题高端酒店(*****平方米)、茶+研发中心(3300平方米)、生态茶厂(3100平方米)、生态茶厂(*****平方米)、爱民茶厂民宿(1100平方米)、竹海清茶民宿(420平方米)、月亮湾汽旅驿站(6300平方米)和爱民高端茶旅度假村(*****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用于接待游客及当地民众就餐的特色餐厅茶室空间,月亮湾汽旅驿站结合月亮湾景区以车旅服务为主要功能, 融合汽车+旅游的特色文化,集加油、充电、洗车、汽车文化、汽车主题商业等汽车相关的下游服务业态为主的一条汽车+旅游创意文化商业街;在基地附近结合茶园文化选择性打造符合当地属地文化的特色民宿;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面积约******平方米.本项目整体分三期开发建设,本次招标为一期四标段。
2.7 合同估算价:*****.77万元
2.8 计划工期:本标段按以下执行: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正式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通过后4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泾县中徽茶旅融合发展EPC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所包含新建茶文化主题高端酒店(约*****平方米)等,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组织消防设计审核、项目建设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评估工作(含发生的费用),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交钥匙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道排、绿化、消防、强弱电、暖通、装饰装修及整体灯光设计、全部导识导引系统设计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项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②③中任一条件: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提供设计费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可由联合体中担任设计的一方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报告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可由联合体中担任施工的一方提供)。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报告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无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牵头方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由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055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3月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2 楼 4 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受理投诉的监管部分详见招标公告11.5。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9.4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泾县蔡村镇
邮 编:******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189*****14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
联 系 人:余工、陈工、魏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电 话:0563-*******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12.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
12.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2.5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694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210010*****24908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招标公告附件1:《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
0天0小时16分3秒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泾县中徽茶旅融合发展EPC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WGZ*****/JG2024-14-005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2月2日
开标日期:2024年4月15日
泾县中徽茶旅融合发展EPC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114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捌仟陆佰肆拾肆万伍仟叁佰贰拾玖元贰角(186,445,329.20元)
质量:合格
工期:5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和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巢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65号第005栋、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4号(自编A2栋)803房、804房、805房、806房(仅限办公)、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石塘区银桥街26号B幢11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玖仟叁佰肆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193,481,6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5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丙88号801、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渭阳东路19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玖仟零伍拾伍万贰仟肆佰伍拾肆元捌角柒分(190,552,454.87元)
质量:合格
工期:5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南京市四牌楼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玖仟肆佰捌拾玖万柒仟捌佰贰拾叁元叁角(194,897,823.30元)
质量:合格
工期:5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创地建设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西城大道1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科技实业园众望分园科研楼1号楼19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玖仟零捌拾陆万肆仟捌佰零柒元伍角(190,864,807.50元)
质量:合格
工期:5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宣城市泾县蔡村镇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189*****14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项目负责人:余青
联系电话:0551-********(13003090993)
公示期:自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法务办公室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八楼;联系电话:056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18日
0天0小时51分3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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