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高清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体机中标结果
便携式高清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体机中标结果
公告日期 2016年05月31日10时22分
采购项目名称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便携式高清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体机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苍政采电竞[2016]80号
查看采购公告 http://cxxzfcg.com//news/d/index.aspxtid=247&pid=2407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电话 136*****969 采购联系人 杨先生 采购人地址 苍溪县陵江镇
开始时期 2016年05月26日16时36分 截止日期 2016年05月31日10时00分
项目简介
商务条款信息
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5 )日内到货
交货方式 送货上门并安装测试
交货地点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售后服务 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货物实行“三包”。
供应商参加本次电子竞价应具备条件 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其他要求 1、货物验收:由采购人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货物必须保证是全新原装正品。
中标供应商及报价 (受采购人委托,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电子竞价系统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报价总金额(元)苍溪县智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向小琼(****-*******) ¥59,800.00 苍溪县力宏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62,500.00 苍溪县新力文电脑服务中心 ¥63,800.00 四川超集科技有限公司 ¥64,000.00
注:请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致电****-*******
备注信息
提示 竞价供应商对网上竞价采购活动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县采购中心提出意见或者质疑,采购人或县采购中心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竞价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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