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丹棱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九州宏通医药有限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将军镇杨场村(弘川工业城)服务中心一层 | 下浮:20.00% |
合同包1(免疫试剂耗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四川九州宏通医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免疫试剂耗材配送服务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两年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400,000.00 |
黄玲、俞伟民、肖英、华梅、李玲钰(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6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度所有批次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服务要求、服务标准过多,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4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监督机构:丹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采购计划号:511*****210*********[2023]*****;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名称:丹棱县人民医院
地址: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正街259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 028-********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贺女士 131*****702
项目联系人:贺女士
电话:131*****702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标签: 检验试剂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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