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邵武市工业企业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专项工作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邵武市工业企业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专项工作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地址:邵武市五一九路207号
联系方式:181*****971
供应商(乙方):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136*****633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工业企业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专项工作 | 1(项) | ¥830,000.00 | ¥830,000.00 | 一、采购内容 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对邵武市新增用能量1000吨-*****吨标准煤(当量值)或年新增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或节能验收报告组织开展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保障出行交通、安排专家食宿、组织项目评审会议、提供技术指导以及项目专家组意见、机构评审意见、技术负责人个人意见及会议照片、签到表、节能报告(报批稿)纸质版归档材料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归档材料。 二、技术指标 1、本项目拟投入本单位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本项目拟投入专职人员中,其中一名技术负责人职称需为高级工程师; 2、节能报告符合送审要求的,正式受理起15个日历天内组织专家对节能报告进行预评审并形成专家意见,符合上会条件的召开评审会,并形成专家组意见(专家组意见扫描件需于评审会后2个日历天出具)。评审会后10个日历天内出具节能报告(报批稿)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采购内容中所述的其他归档材料。节能报告(报批稿)封面需盖成交单位确认章、编制单位公章及业主单位公章; 3、节能验收报告符合送审要求的,正式受理起15个日历天内组织专家对节能验收报告进行预评审并形成专家意见,符合上会条件的召开评审会(会前需到现场实地查看报告中所列用能设备、生产工艺等是否属实)并形成专家组意见,评审会后10个日历天内出具节能验收报告(报批稿)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采购内容中所述的其他归档材料。节能验收报告(报批稿)封面需盖成交单位确认章、编制单位公章及业主单位公章; 4、为确保评审工作的时效性,评审专家人数至少3人; 5、为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评审专家需为高级工程师或副高级职称,相关专家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6、售后技术服务:服务期限内如涉及该项目服务内容的售后需求时,如:针对部分已批节能审查/验收的重点项目甲方开展“回头看”时,成交人应及时响应并根据项目需求的情况提供技术指导、项目资料归档等,不得重复收取费用。 三、验收方式 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要求,对成交人节能评审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成交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服务质量有问题,成交人应无条件免费再次服务。在此期间,成交人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
合同金额: 8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邵武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4月19日
2024年04月19日
无
合同附件:
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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