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公社旧址保养维护设计方案编制项目-合同公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公社旧址保养维护设计方案编制项目-合同公示

  • 采购项目名称: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公社旧址保养维护设计方案编制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业主:
    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
  • 服务机构:
    广州朱阁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合同名称: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公社旧址保养维护设计方案编制项目
  • 合同编号:
  • 合同总金额:
    ¥360,000.00元
  •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 履约人员:
  •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4月12日至2029年04月11日
  • 服务内容:
    (一)基本内容: 1、文物概况。旧址原为国民党广东省会公安局,1927年广州起义后在此成立了广州苏维埃政府,被誉为“东方的巴黎公社”。现存文物建筑有:院内大门,中楼(苏维埃政府办公地方),北楼(工农红军指挥部)、南楼(警卫连宿舍),以及拘留所等。1956年,南楼辟为广州起义陈列室,对内开放。1961年旧址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广州市政府决定对旧址维修复原,并成立广州起义纪念馆,对外开放。 2、项目背景:192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州起义建立了第一个城市工农兵苏维埃政权,这是中国城乡第一次创建起全新的工农民主政权,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和深入土地革命的伟大斗争之初所取得的最重要政治成果之一。广州起义是对国民党反动派屠杀政策又一次英勇反击,为中国革命提供了宝贵历史启示。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以及其他许多地区的武装起义,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的开端,开启了中国革命新纪元。2027年是广州起义100周年,特开展本项目,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建筑保养维护工作,提升场馆服务水平。 (二)项目要求: 1、勘察要求:本项目设计工作开始前,须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公社旧址所属南楼、中楼、北楼、拘留所、门楼等文物本体进行勘察;勘察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文物本体外墙、门窗、阳台、天面、屋檐、楼梯、落水管、屋顶瓦片以及混凝土楼板、梁、柱等构件;勘察需满足施工深度。 2、设计要求:根据勘察结果,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公社旧址所属南楼、中楼、北楼、拘留所、门楼等文物本体进行保养维护设计;设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文物本体外墙、门窗、阳台、天面、屋檐、楼梯、落水管、屋顶瓦片以及混凝土楼板、梁、柱等构件的保养维护施工等;保养维护设计规范须符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设计规范。超过保养维护性质及范围的内容,须在方案中提交临时性保养维护意见。 3、设计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开展工作。项目设计方案报批4次未通过专家评审的,建设单位当重新组织编制技术方案,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本项目设计单位负责。 4、本项目合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
  • 合同附件

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
2024-04-19

标签: 设计方案 保养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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