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内蒙古富源新纪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49号经贸海关大厦办公楼(锦威商务中心)4层、8层、10层 | 1,716,000.00元 |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
服务类(内蒙古富源新纪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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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 | 按照甲方要求的服务范围 | (1)满足《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调查监测报告》、质控报告及相关附图附件等项目成果应符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2〕 226号)、《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等技术规范文件要求,并通过国家、自治区专家评审验收.(2)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监督,保证项目实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监测和报告分析结果真实、科学、有效。 | 服务期6个月,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年度监测评估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 | 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1,716,000.00 |
孙锁、彭淑娟、云燕平(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内工建协【2022】34号》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以每个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标准下浮10%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 2.316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
联系方式:0471-*******
名称:内蒙古巨弘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丁香花臻品酒店8层
联系方式:0471-*******
项目联系人:张欣
电话:0471-*******
内蒙古巨弘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标签: 周边土壤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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