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标准化微站运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标准化微站运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830号
联系方式:150*****207
供应商(乙方):四川蜀鑫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21层2110号
联系方式:159*****999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标准化微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3(年) | ¥175,500.00 | ¥526,500.00 | 本运维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大气环境监测标准化微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仪器校准、乐山大气网格化监测监管平台(包括网页监管平台和app)维护、网络通讯保障、数据分析周期报告(月、季、年)、质量控制、年度检修等工作,本项目涉及运维仪器10套,安装于乐山市市中区、高新区相关镇(街道),因此要求供应商综合实力较强且具有较强的专业运维能力。 (一)要求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对设备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 3、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 4、数据上传率达到95%(以小时值计)以上; 5、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6、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100%; 7、确保重大活动保障或重污染时段,设备不会无故停机; 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流程,开展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采用可溯源的标准样品进行质控,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溯源性。 (二)运维工作要求 要求周工作任务每周进行一次; 要求月度工作任务在每月十五日前后五天之内必须完成; 要求季度工作任务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内完成工作任务(如第一季度任务在2月份完成,第二季度任务在5月份完成,依此类推),半年工作任务分别在六月份与十二月份完成;一年工作任务在第三季度内必须完成; 运维人员要在规定的任务完成期间内完成任务,运维记录填写要规范; 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周报、月报、年报等定制化数据分析报告。 |
合同金额: 526,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18日至2027年04月18日
履约地点:四川乐山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4月18日
2024年04月19日
合同附件:
DOC******-041*****172212.pdf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04月19日
标签: 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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