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鄂0102破6号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3鄂0102破6号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公示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各位债权人及债权人代表:

2023年3月30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下称“江岸法院”)根据申请人李昕、朱忠发申请,裁定受理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4月28日指定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组成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年3月19日,经江岸法院裁定确认:确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56家,共56笔债权,债权总额共计4,941,105.16 元。

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14时00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下称“本次会议”),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4家,共14笔债权,债权总额为2,764,810.92元,到会债权金额占确定债权总金额的55.96%。本次会议主要对《财产分配方案》(下称“方案”)进行表决。现,将表决情况公示如下:

一、表决事项

《财产分配方案》。

二、表决结果

《财产分配方案》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4家,共14笔债权,债权总额为2,764,810.92元。截至2024年4月18日18时,管理人共依法接收到有表决权的表决票3票,其中:

(1)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计2家,共2笔债权,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共计2,024,347.14元,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比例为14.29%,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40.97%。

(2)投反对票的债权人共计1家,共1笔债权,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共计44,481.85 元,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比例为7.14%,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0.9%。

因此,本次会议未通过《财产分配方案》。

三、特别说明

1.为维护各债权人权益,管理人对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参会人员严格依法认定。因部分被授权人提供的授权材料系复印件,无法核实真实性,故,本次会议投票期结束前,授权人未向管理人补正授权的不计为参会人员。

因此,本次会议最终参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14家,共14笔债权【其中:线下参会9人,线上参会5人;本人参会的有12人(线下9人、线上3人),经代理人或授权人参会的有2人(线上2人)】。

2.针对《财产分配方案》:本次会议未通过。

因此,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第一款第十项“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以及第六十五条: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项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管理人已于本次会议强调、告知:同意/反对两项都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汇报如上。

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pdf 下载
,武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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