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湘高速公路黔江濯水互通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渝湘高速公路黔江濯水互通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日)
项 目 名 称 | 渝湘高速公路黔江濯水互通改造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4041 | ||||||
招标人 | 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联 系 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转8009、8001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黔江区辉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凯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远程路桥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黔江区辉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018.2712 |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
重庆市黔江区监察局 | |||||||
黔江区交委 | |||||||
招标人: 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5 月 31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6年 5 月 31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渝湘高速公路黔江濯水互通改造工程已由黔江区区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黔江区濯水镇。
2.2工程规模:本次改造工程为收费站进出口车道由2进2增加为3进3出,连接通道幅宽由4车道16米拓宽为6车道24米,同时对收费站站房和互通50米范围内防护绿地进行优化改造,对原收费天棚进行加宽改造等。具体见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2.3工程总投资:约1100万元。
2.4计划工期:9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3.1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登录“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www.qjdtc.com)”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www.qjdtc.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3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7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www.qjdt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七路11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3号2501号
联系人:刘先生、王女士
电话:***-********转8009、8001
标签: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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