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品牌产品ICE车型营销策略及创意代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众品牌产品ICE车型营销策略及创意代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5-2026.4大众品牌产品(ICE车型)营销策略及创意代理招标项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23 14:30:03

我公司受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对2024.5-2026.4大众品牌产品(ICE车型)营销策略及创意代理招标项目项目(标段编号:0736-ZB********/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经评审无中标候选人推荐。


招标项目名称:2024.5-2026.4 大众品牌产品(ICE 车型)营销策略及创意代理招 标 项 目 ( 招 标 编 号 : 0736-ZB********/01 )(以下简称项目1) 与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2024.05-2026.04 大众品牌产品(新能源及全品牌) 营销策略及创意代理(招标编号:0736-ZB********/01)(以下简称项目2)联合评标。针对项目 1、项目 2 中标的两家供应商对应报价模板中的行条目报价(单项报价)取最低价拉齐,2 个项目中标供应商需遵循价格拉齐原则,即以中标供应商的分项报价中的单项低价作为最终的单项项目执行价格。项目 2 经评审流标,项目 1 无法做价格拉齐,故项目 1 做流标处理。


一.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定标菜单下,点击否决情况,查看自己公司被否决的原因。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应加盖异议人单位公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书》未加盖公章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请求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或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的;

4)异议涉及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邵明月

电话:176*****601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2日

,长春市,长春,07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标项目 品牌 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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