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庭审速录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庭审速录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涪滨印象14号
联系方式:135*****989
供应商(乙方):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文武中路
联系方式:135*****189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庭审速录服务 | 1(项) | ¥440,000.00 | ¥440,000.00 | 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人员条件、办公装备要求: 1.按项目工作要求,合理配置相关服务人员。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服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打字速度在140字/分钟以上。 (2) 40岁以下,大专或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具备良好的总结归纳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胜任相关司法辅助性岗位的工作。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执行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高度的责任感和进取心,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意识。 (5)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和文字处理的操作。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一条规定进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3、装备要求 (1)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速录机以及工作制服(按法院要求配备正装制服)。 (2)成交供应商应当正确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办公设施、设备,如因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使用不当导致办公设施、设备毁损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返还相关办公设施、设备及相关数据、档案材料,并保证上述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除外),相关数据、档案材料完整无缺。 服务人员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要求,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体检通过方可录用(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体检通过以及满足采购人其他相关要求。 2.为确保提供的服务人员能胜任采购人的庭审速录岗位,服务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上岗。采购人审核打字测试报告、体检报告等材料。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调配,对三次庭审记录不合格或不符合业务要求的服务人员的,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3.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通过对服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专业技能的培训,达到服务人员上岗的必备条件。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开展服务培训、业务培训、员工管理等事项。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其工作时间内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和分配,在指定的工作场所完成庭审速录、信息录入等工作,遵守和维护工作秩序。 4.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工作守则和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随意旷工,凡请假者除经成交供应商批准外,需告知采购人管理人员。 5.成交供应商应制定人员顶替解决方案,抽调合格服务人员顶替由于怀孕、病假、紧急请假等临时脱岗人员,杜绝出现空岗、脱岗现象。 6.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整改意见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及配套管理制度等正式回函采购人。 7.为保证服务质量,成交供应商针对庭审速录项目的工作特点和服务质量要求,制定监督考核制度。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制定考评表,考评必须以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及成效为基本要素;采购人有权对业务考评结果进行监督并提出修改意见。 8.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服务人员及驻点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对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及驻点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非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9.成交供应商与服务人员发生任何的经济、法律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10.因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采购人服务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或第三人人身以及财产损失,导致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11.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进行集约化办公,应定岗定责、统一管理。要求服务人员统一工作服装,服装须端庄、大方、稳重、素雅,须保持干净、整洁的整体形象。 |
合同金额: 4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24日
履约地点: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4月19日
2024年04月22日
合同附件: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年04月22日
标签: 庭审速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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