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集中送达社会化服务
法律文书集中送达社会化服务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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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 厦门市后埭溪路28号皇达大厦16F | 2,184,246.00元 | 96.00 |
采购包1(法律文书集中送达社会化服务):
服务类(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法律服务 | 法律文书集中送达社会化服务 | 完成民商事案件、执行异议案件诉讼材料送达、开庭排期,经案件具体承办部门确认送达结果并接受后视 为完成送达。 | 我处根据采购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完成法律文书集中送达社会化服务 | 本项目服务期至完成*****件案件的法律文书送达之日止,若遇政策调整或财政资金原因,合同自行终 止。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服务费不再支付 | 件 | 我处根据采购人对民商事案件、执行异议案件诉讼材料送达、开庭排期,经案件具体承办部门确认的标准完成服务 | 2,184,246.00 |
采购人代表: | 邱宗磊 |
评审专家: | 张绍玲 、 尤秀明 、 黄桂霞 、 郭文丽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a.?本项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0%;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1000万元<中标价≤5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25%;?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法律文书集中送达社会化服务:2.447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
联系方式:0592-*******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0592-*******、*******、*******
项目联系人:曲昕、李伊婷、罗焱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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