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存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存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人: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存放项目

2.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15点00分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18日)

4.评委会根据技术资信评审评分排序高低情况,向采购人推荐12名中标人。推荐中标人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9)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1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5.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邮箱(*********@qq.com)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qq.com)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556号(市职教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152*****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采购人代表)、王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552-*******152*****5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金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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