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存放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存放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ydl2024【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存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t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单位原因,不能正常履约,放弃中标资格。现向采购人推荐11名中标人。推荐中标人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8)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qq.com)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556号(市职教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152*****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采购人代表)、王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552-*******、152*****523
标签: 资金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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