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执行工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CA(4)2015120GNN(第三次)】评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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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 2016年6月1日就执行工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HCA(4)*******GNN(第三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执行工具及办公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CA(4)*******GNN(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执行工具包(标配)

6


10

照相机

20


2

执行工具包(高配)

10


11

摄像机

20


3

打印机

67


12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6


4

扫描仪

15


13

扫描笔

20


5

传真机

1


14

LED显示屏

4


6

装订机

2


15

触摸查询一体机

4


7

刻录机(内置)

60


16

投影机

2


8

刻录机(外置)

60


17

投影幕布

2


9

移动硬盘

180






合同履行日期: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日历日内;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22.216.4.8/)、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西乡塘区政务网(www.xxtq.gov.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2016年5月11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6月1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第一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谭志威(组长)、黄彦钧、黄建珍、莫晓树、陈敏华
六、评标结果信息
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故本项目做废标处理。
七、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地址:衡阳西路35号;
联系人及电话: 吴瑾瑜,****-*******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黄圣凤,联系电话:****-*******
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八、评标结果公告期限:自评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 年6月1日

www.purchase.gov.cn/res_base/xycms_com_www/upload/article/file/2016_2/6_1/1utniowpq4bg.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电设备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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