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鸠江区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1分0秒
提交人:
芜湖市鸠江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4-23 10:26:46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4-23 10:37: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1分
一、项目编号:CJCQWH********
二、项目名称:鸠江区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佛山市铁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塱宝西路60号三座三层01单元
成交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鸠江区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以鸠江区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为依据,确定在安全利用类耕地区域,结合本地主要农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鸠江区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总体服务方案;在业主指定区域内,建设面积在5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示范推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样板。 服务时间:365个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玉龙、何玉龙、程幼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2022年珠海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购项目;2021年怀集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联系电话:133*****441。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 789 号
联系方式:135*****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方式:133*****441
3.质疑联系方式:133*****441
4.投诉联系方式:135*****240
一、项目编号:CJCQWH********
二、项目名称:鸠江区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佛山市铁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塱宝西路60号三座三层01单元
成交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鸠江区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以鸠江区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为依据,确定在安全利用类耕地区域,结合本地主要农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鸠江区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总体服务方案;在业主指定区域内,建设面积在5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示范推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样板。 服务时间:365个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玉龙、何玉龙、程幼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2022年珠海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购项目;2021年怀集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联系电话:133*****441。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 789 号
联系方式:135*****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方式:133*****441
3.质疑联系方式:133*****441
4.投诉联系方式:1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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