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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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4-23 至 2024-04-24
撰写单位: 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赖慧敏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供应商名称:辽宁罗门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循环产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1,190,000(元)

评审总得分:68.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 工程(C********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

服务要求:植被处置量约为2300吨,其中报价包含植被转运、集中焚烧、残渣处置、制度管控、焚烧物的运输、保管、检测、管理、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水平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素梅、赵秀莲、刘敏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政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及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2013]005号”通知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5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港区文化路26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7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磊           

电 话:04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磋商文件 2024.04.11.doc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壤重金属污 防治 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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