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通区2024年农村改革与统计监测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关于利通区2024年农村改革与统计监测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2023〕728号)文件要求,确定利通区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县区,下达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资金40万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单位委托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申报的4家企业进行了评审,拟确定宁夏金佰沃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议,可采用打电话或者写信、来访的方式,向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举报(利通北街263号)。

举报电话:0953-*******

2024年4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革与统计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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