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东安街道办事处东安街道采购食堂原材料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东安街道办事处东安街道采购食堂原材料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东安街道采购食堂原材料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天府新区国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锦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地势坤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怡和新城E2区双龙路488号9栋13楼 下浮: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天府新区国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锦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地势坤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为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包含蔬菜类、肉类、干杂类、水果类、豆制品及其他农副食品等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服务。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2,6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萍、杨立成、钟先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 510*****210*********[2024]*****
2、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3、服务要求:①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品。所列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食材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的标准要求。2.因供应商配送食材质量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食材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东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蒲青路179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988号东能中心1栋2单元12楼1204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

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


标签: 食堂原材料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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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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