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GF-2012-0202)
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
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GF-2012-0202)
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
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扣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吉林省地震局
监理人(全称):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
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
2.工程地点:吉林省全境:
3.工程规模:任务分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和地震灾害预防体系建设2个
方面。
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包括观测系统建设、省级数据平台建设和运行环境建
设三个单项工程。观测系统建设主要更新改造固定监测站设备141套,购置流动
观测设备88套,购置异常核实装备13套,购置地震监测备机备件157套。省级
数据平台建设主要购置服务器、工作站、蓝光存储等信息化硬件系统36台(套),
购置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通讯系统设备46台(套),购置防火墙、堡垒机、安全
准入等网络安全系统设备62台(套),购置省级本地化基础数据、GIS及数据库软
件,购置应急视频、卫星传输通讯设备等141台(套),升级省中心应急服务响应
保障技术系统,建设5个中心站应急服务响应保障技术系统。运行环境建设主要
对吉林省3个地震监测中心站标准化改造,对102个地震监测一般站进行环境改
造和智能化升级。
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包括技术系统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技术系统建设包
括地震构造环境探察装备体系建设,购置地震信号激发、数据采集探测设备,大
地电磁数据采集和处理探测设备,高精度电法测量设备,微动探测设备,波速测
试系统等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装备645台(套)。信息系统建设覆盖省级和市县级震
防信息系统,在省级部署省级震灾防御基础数据库系统及软硬件支撑平台1套,
在全省各市州部署市县级震防数据与业务应用服务终端9套。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
2
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
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资料
管理、安全管理、项目协调等,确保项目按期、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顺利通过验
收。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0346.63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3.专用条件:
4.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冯勇,身份证号码:510124198010050195,注册号:
51010449
五、签约酬金
2
签约酬金:监理投标报价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
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15]299号文件,监理取费以工程建安费用为计费额。监理取费高程调
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折扣系
数0.98。(招标控制价70万元*折扣系数0.98=68.6万元)。监理酬金为
6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陆仟元整。
六、期限
1.监理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至项目经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监理
服务需求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所有监理服务内容。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
报酬。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2024年业月2业日.
2.订立地点:吉林省地震局。
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条省
委托人的庙林省地震局(盖章
监理人:
程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泥Q204o
法定代表大
标蒋
或委托代理人:
忠翟
或委托代理人:
印彦
印光
510101663211
220103342258图
地址:
吉林省地震局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吉林省长卷市净月大街5788号
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
601号
电话:0431-84538678
电话:1394480449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一支行
账号:
账号:510501416108000048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