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加油站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估中标结果
重点加油站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估中标结果
娄底市重点加油站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4日
采购合同编号:娄财采计[2024]0017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湖南源湘地下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的娄底市重点加油站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2024]0017
3、项目内容:
(1)服务内容
1)加油站数据库构建
根据相关文献统计,参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确定重点加油站数据库,数据库构建指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加油站使用年限;第二是否完成升级改造;第三与水源地距离,筛查加油站数量不低于200 家。加油站清单信息主要包括加油站名称、所在地区、所属水文地质单元、地理坐标、监测井信息和水质监测状况、主要污染指标等信息。
基于构建的加油站数据库,针对数据库中重点加油站的水文地质条件、产排污情况、现有监测井信息、定期监测情况等信息,抽取不少于清单中重点加油站的50%(不低于 100 组),参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资料信息核查、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现场核查工作。
2)重点加油站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
针对筛选的重点调查对象,按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和《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地下水和土壤调查布点、采样监测工作,通过分析包气带介质的渗透性能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土壤污染特征、地下水污染指标在空间上的浓度变化情况等,进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
3)重点加油站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价
根据收集资料和调查结果,对地下水质量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参照GB/T ***** 执行。①地下水质量评价应以地下水质量检测报告为基础;②地下水质量单指标评价,按指标所在的限值范围确定地下水质量类别,指标限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③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按单指标评价结果最差的类别确定,并指出最差类别的指标。对于未列入GB/T ***** 的指标,需指明检出组分名称和检 31 出值,并开展健康风险评估。现状监测结果应进行统计分析,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均值、标准差、检出率和超标率等。
4)娄底市重点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建议研究
结合娄底市重点加油站地下水水环境调查结果,系统分析加油站地下水污染特征及其污染成因,从“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方面提出下一步娄底市重点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最终形成《娄底市重点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建议研究报告》。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负责进行水文地质测绘,物探、钻探、取样、监测、检测等勘察作业。任务量占比:60%。
2)联合体成员单位:湖南源湘地下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编制娄底市重点加油站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技术方案;编制娄底市重点加油站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技术报告;编制娄底市重点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建议研究报告。任务量占比:40%。
(3)成果要求
1)提交《娄底市加油站污染源清单数据库》;
2)筛选不少于 100 家加油站,并提交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技术方案;
3)完成包括不少于 100 个加油站,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提交《娄底市加油站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报告》;
4)《娄底市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建议研究报告》;
5)提交不少于 300 组地下水监测孔钻孔柱状图(总进尺不少于9000米)、210 组成井结构图以及 210 组地下水样品、300 组土壤样品检测报告;。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史博文
6、联系电话:151*****01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含税)。
大写:陆佰陆拾玖万零玖佰柒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按比例分三期支付。签订合同且通过甲方的审批流程后预付合同金额的 30%,项目完成初步成果文件且通过甲方的审批流程后后付至合同金额 60%,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相关批复且通过甲方的审批流程后支付全部尾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相应税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任何款项。每次付款前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发票。
支付方式: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款支付比例及联合体各单位的任务量占比分别将合同费用付至联合体各单位。
第一期:支付合同总额的30%(小写*******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柒仟贰佰玖拾壹元整)
由甲方支付第一期合同款给乙方各单位。
第一期联合体各单位按任务量占比付款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占比 | 金额(元) |
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 60% | *******.6 |
湖南源湘地下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40% | ******.4 |
第二期:支付合同总额的30%(小写*******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柒仟贰佰玖拾壹元整)
由甲方支付第二期合同款给乙方各单位。
第二期联合体各单位按任务量占比付款情况如下:
第三期:支付合同总额的40%(小写:*******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柒万陆仟叁佰捌拾捌元整)
由甲方支付第三期合同款给乙方各单位。
第三期联合体各单位按任务量占比付款情况如下: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4月17日,完成日期:2024年10月17日。
总日历天数:183天。
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方式:按要求完成采购服务的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及取得相关单位批复。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主体。
验收方式:甲方在收到中标人交付的成果文件后应当及时组织专家验收。
验收标准:所有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相关批复。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4月17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壹拾伍份,采购人执伍份,供应商执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4月17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娄底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
乙 方1:(公章)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振洋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154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光明支行
帐 号:1300 1645 1080 5000 0395
乙 方2:(公章)湖南源湘地下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景峰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涟滨街道吉星北路旺达产业园32栋4041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涟钢支行
帐 号:1913 0107 0920 0060 880
标签: 地下水环境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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