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鲁0602破4号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告知书
2020鲁0602破4号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告知书
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告知书
(2024)新海破管字第6号
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债权人:
2024年4月12日,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芝罘区人民法院召开了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上,管理人将《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并通过线上及书面表决的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现公示表决结果如下:
一、投票情况概述
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应参加会议债权人共110家,实际参会81家;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09家,实际参会80家。
截止2024年4月19日17:00,管理人收到线上投票51家,有效表决票50票(其中一家债权人先通过网络进行线上表决,后重新进行线下表决更改表决内容,根据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以其线下表决票为准)。线下书面投票17家,有效表决票17票,因此管理人共计收到线上、线下有效表决票67票。
另有42家债权人至投票截止日未投票,按照表决规则,视为弃权。
二、表决事项《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的投票结果
同意的16人,反对的51人,同意的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人数的比例为20%;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71,762,616.76元,同意的31,061,994.89元,反对的110,352,455.13元,弃权的30,348,166.74元,同意的所持表决权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18.08%。
依据《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关于“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规定,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表决未通过。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现特向全体债权人发送表决结果告知书。
特此公告
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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