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陕西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所属单位第十工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服务标段一采购公示
中煤陕西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所属单位第十工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服务标段一采购公示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塞北名城陕西省榆林市,是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0年4月在陕西省榆林市注册成立,现有注册资金84.9966亿元;陕西公司下设煤化工厂区、煤化工二期指挥部、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第十工程处、中煤邢台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服务中心;陕西公司主要负责中煤集团在陕煤炭、煤化工、电力、铁路、建设等项目的投资筹建、生产经营等工作,是中煤集团在陕能源化工领域的重要投资窗口。
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第十工程处(以下简称“第十工程处”)成立于1958年,为国有独资企业,原隶属于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旗下一支誉满全国的矿井建设专业施工企业,具有矿山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现隶属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经营范围包括矿山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房屋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施 工(按资质证施工);机械制造及修理;建井设备制造、金属结构件制作;设备租赁;建材(不含木材) 。资产总额10.95亿元,各类工程机械及施工设备2726台件;截止至2022年8月,用工总数2523人,其中 :正式工923人,农民工1600人。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分布在山西、内蒙、陕西等地,主要为立井、 斜井井筒和平、斜巷、硐室及安装工程施工。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五彩湾、察哈素、大土河项目、禾草沟、门克庆、芦村、大海则、平朔、西上庄、同安、梵王寺、长平安家、沟底、泊里项目等。第十工程处相关人员作为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保障中心人员为公司所属煤矿提供生产保障服务。
四、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
为规避和化解公司法律风险,积极推进应收帐款回收工作,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由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第十工程处实施的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或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案件代理(处理)方案和结案报告,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和解、调解进行谈判等,利用律师事务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本项目采用邀请询比的采购方式邀请2023 年4月6日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发布集团公司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机构库(2023-2026 年)名录的通知》(中煤法〔2023〕158 号),为确保法律服务质量,便于工作协调,本次拟从名录中选择 为中煤集团内部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单位进行采购。
2.询价范围
标段一:同安项目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一审、二审诉讼代理或仲裁代理,及执行代理。2013年11月23日,大同煤矿集团同安投资有限公司与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矿建工程施工合同》,后续签订补充协议由大同煤矿集团同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大同煤矿集团同安投资有限公司权利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二次长时间停工,同安煤业未能完成已完工程结算,也未对因停工受到的损失给予我方补偿,针对上述情况,我方要求解除合同,并委托律所处理纠纷事项。该项目诉讼金额约*****万元-*****万元,具体以律师梳理证据材料,委托人最终确定的诉讼文书上的本诉数额为准。
3.资金来源
已落实
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十处退出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工程纠纷、应收帐款纠纷等全部处理完毕。
5.报价形式
由基础代理费(包含一审、二审)、风险代理费两部分组成,一审基础代理费为固定费率,二审基础代理费及风险代理费均为优惠下浮率。
6.服务地点
委托人、律师或案件管辖法院、仲裁所在地
7.发票要求
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文件揭示之日起120日历天
五、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事项:
1.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报价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对报价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4.报价单位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能提供书面的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具备报价条件。
5.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潜在响应单位从招标网站获取的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六、询价报名和询价文件获取
1.询价报名流程:
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
(1)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通过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将相关资格要求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价;
(2)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该网站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报名报价。
(3)中选原则:采用最低评审价格法的采购项目,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原则确定中选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采购项目,符合要求的综合评估评分排名第一原则确定中选方;对未中选方不再通知或做其他解释。
(4)报价单位根据系统提示及要求下载询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应2024-04-28 16:00:00之前递交递交到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报价文件上传至报价附件中,报价文件为签字盖章后的书面文件的PDF版),未按时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揭示
暂定于2024-04-28 16:00:00,在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公开揭示(http://ego.chinacoal.com)。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1*****0155 | 陕西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所属单位第十工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服务(标段一) | 项 | 1.0 | 6.0 | 2024-05-31 00:00:00.0 |
标签: 建设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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