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第一中学保安服务管理合同公示合同公告

邵阳市第一中学保安服务管理合同公示合同公告

邵阳市第一中学保安服务管理合同公示

公告日期: 2024-04-25

甲 方:邵阳市第一中学

法定代表人:马昌晖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昭阳路

乙 方:湖南淇天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淇贵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东路火车南站20号地锦绣花研小区H栋

电话:0739-******* 139*****69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邵阳大安街支行

账号: 430*****165*********

为了维护甲方的正常工作,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创造一个稳定、安宁的校园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1.保安综合管理服务:为学校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包含管理区域全天候24小时消防设施、防火、防盗、防破坏、各项会务安保等。

2.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包含门岗、东大门(周围100米以内为安保责任范围)内外巡逻、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校内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等。

3.共用设备及办公设备设施管理服务:水、电、空调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操作管理和维护。所属办公区域内办公桌、椅、门、窗、窗帘及其他电器的日常看管等责任。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金额

1、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2、甲乙双方采购服务合同采用“1+1+1模式”,即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工作质量及其考核情况,由甲方单方确定是否与乙方续签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则双方按本合同进行一年期续签,不再另行进行采购程序;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期限总计不超过三年,每年向市财政局采购科备案。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其结算与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元/月,全年总计******元。

2.付款人:邵阳市第一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3.费用结算及其支付程序:乙方完成合同义务,甲乙双方按月根据月度金额和考核扣减情况进行服务费用结算;再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支付至乙方的银行账户(具体时间以财政审批时间为准)。

第四条 乙方人员配置要求及服务标准

保安服务标准及要求应满足《邵阳市一中新校区安保部分物业管理要求》且符合以下要求:

1.岗位及人员配置(11人):

序号

岗位

工作地点

班次

时间段

主要职责

1

专职保安队长

东大门及校园周边区域

1

早中晚班

全项目人员、事项的调配和安排,对接学校其他安保工作

2

安全巡查保安

东大门及校园周边区域

10

早中晚班

经过大门的车辆、人员甄别、询问登记、学生出入管理、大门周边管理、管理区域的设施设备管理。

小计

11

2.人员要求

2.1男性、55周岁(含)以下,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持有保安证及相关上岗证件;

2.2无违法犯罪的记录;

2.3在市区有固定的居住场所;

2.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保安人员可为小学);

2.5身体健全、健康,无传染性、精神性疾病,无明显的智力低下症状,体型正常,五官端正;

2.6经过培训能熟知自己的工作职责,有履行好岗位职责的能力;

2.7保安人员中要求至少3名保安员具备《消防设施操作资格证》;

2.8所有保安人员均是乙方员工,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由乙方保障保安人员的劳动者权益,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3.人员管理要求

3.1保安公司人员服从学校综治部工作要求,配合综治部及时处理紧要重大的问题,综治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安保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3.2保安公司工作的人员按公司制度规定管理:

3.3保安人员的派入、调出,安排进入的保安管理人员,保安公司应逐一审查聘用人员的相关证明、证书及有关资料,进行岗前培训后正式派入;

3.4调整离开的保安管理人员,保安公司应办理好相关手续,避免产生遗留问题。

3.5保安人员的培训日常工作、生活管理。

3.5.1保安公司按企业员工管理的要求规范,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及时准确考核,奖惩到人;

3.5.2保安公司应对保安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管及考核,对存在不良情况的保安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3.6保安公司工作人员除应规范遵守校内的相关制度外,还应严守以下规定:

3.6.1 依季规范着装,带帽上岗,不得混穿衣裤,少佩带或错佩带任何标志;

3.6.2 挂牌上岗、文明用语、行为规范,不准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6.3 坐姿、站姿要得体,不得在岗亭、监控室打瞌睡、吸烟、饮酒、玩手机;

3.6.4 不准迟到早退;

3.6.5门卫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工作流程,随意放行外来人员、车辆入校,要按班及时准确、全面登记工作记录或日志簿。

4.其他要求

4.1保安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员工的待遇及相关福利待遇,以确保管理及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稳定。

4.2 保安公司与采购人的采购服务合同一经签订,合同所明确的服务管理区域和事项的管理权力、责任、义务均由保安公司负责履行担当。各类相关的责任事务,保安公司要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法规、管理规约和公序良俗的惯例妥善处理。

4.3采购人对保安公司的考核办法,在对保安公司日常考核的基础上,每季全面考核一次。对保安公司的扣款处罚和赔款从承包费中扣除。(约定见附表)

4.4保安公司按照采购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职责,按以下处置、处理。

4.4.1不适合在管理区域工作的人员,通知保安公司及时调出;

4.4.2因安保措施不到位,造成财物(不包括现金、有价证券、高价值的小件物品、放置室外私人物品)失窃的,按照《物业管理条列》相关条款,保安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并与季度评价考核挂钩,最终计入年度总结考核率;

4.4.3停放服务区内的车辆损失,保安公司承担按该车辆全额车身、被盗和玻璃、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赔偿之后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因安保工作人员开关闸机损坏出入车辆造成的损失由安保公司全额赔偿;

4.4.4相应的赔偿责任指损失物品的经济赔偿。按实物(同类型或配置)再以每年10%的折旧计算,损坏以修复至能基本正常使用为主,经修复后不能基本正常使用的再予以更换;

4.4.5保安服务公司未尽到采购人的各项安保义务事项的,学校可以解除与保安公司的承包合同。

第五条 保安服务具体要求

(一)综合管理服务

1.服务内容

1.1 项目管理区域设置保安办公室,配备保安队长1名,负责协助所属管理区域所有安保服务项目的具体运行。

1.2 以制度为准绳、人性化服务为基础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正当利益来作为管理的主要思想。

1.3 对安保人员工作进行合理安排、调整、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对突发事件、重大险情的快速合理处置,配合采购人进行处理管理。

1.4 按照合同服务标准对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保持采购人的沟通渠道并定期征集综合满意率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或改进服务质量。

1.5 配合做好学校各种大型会议安保服务等工作,会前做好准备,会后及时安保秩序及车辆管理。

2.服务标准

2.1 保安办公室:项目在东大门设置两处保安办公场所,办公场所整洁有序,配置有基本办公设施;

2.2 管理人员:有二年以上的物管经验,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2.3 服务时间: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

2.4 日常管理与服务:

2.4.1 受理各项校门口突发情况和其他相关工作,急事件及时到现场,及时处理完成安保义务。

2.4.2 制定公共区域紧急安保制度和相关规约供采购人参考审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2.4.3 采取多种形式与使用人沟通,沟通面不低于80%,制定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服务。

2.4.4 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每季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及时分析和整改。

2.4.5 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维护服务区内安保维稳工作和生活秩序环境,保障公用设施的基本正常使用和学校安全稳定。

3.日常考核扣减服务费标准

3.1 服务标准第1项不达标扣减10元/次;

3.2 服务标准第2项不达标扣减10元/次;

3.3 服务标准第3项不达标扣减10元/次;

3.4 服务标准第4项中一处不达标扣减10元/次,两处以上扣减20元/次。

(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服务内容:东大门、巡逻、公共秩序安保管理。

2.服务标准:按不同区域来设定不同的岗位和标准。

区域

内容

时间

质量标准

日常考核

扣减标准

校区内、大门及校园周边

门岗

24小时

1、学校上课期间全天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禁学生出校;在学校周边居住的学生,经学校允许办理好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凭相应有效证件可以出校;学生有特殊情况需出校,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才能出校,门卫注意与班主任电话联系确认及收好请假条。

2、校门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校外闲杂人员、小商小贩、捡垃圾者进入学校,校外人员(含家长)来校办事,必须到传达室登记,经门卫与相关部门人员联系属实后方可进入。

3、禁止校外人员为学生送外卖食品;一切公物出校,必须持有综治部签发的放行证。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各类危险品进入学校;严禁在校门口张贴各类广告和摆摊设点;规范学校内车辆的停放,提醒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车位内。

5、门岗实行门前三包,包出入口卫生、包门卫室卫生、包出入口车辆秩序,保持清洁、畅通。来函来物及时出榜通知,工作时间不得睡觉、会友、闲聊、玩手机、在门卫室内打牌娱乐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10元/项

10元/项

车辆停放秩序

白晚班

及时疏通和引导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严禁停车),车辆有序停放在规定范围内,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现象。

10元/项

学校安保维稳等任务

白晚班

以学校利益为服务安保宗旨,对纠纷等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处置,确保全天候通讯畅通,保安人员24小时全天候对学校的区域环境、道路、消防设施巡查,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有把握处理且及时上报,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任何外力伤害,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支持配合好学校和公安机关等部门的一切相关工作并依法服务。

10元/项

第六条 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按日常、月度、年度来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以及奖励或者扣减,具体办法和措施如下:

1.日常精细考核

采购人综治部为代表随时随地进行全范围考核,以提供的服务项目标准为依据,综合管理服务未达标扣减50—100元/次、秩序维护服务未达标扣减10—50元/次,在当月支付费用中扣除。

2.月评价考核

2.1按服务项目由全体科室及年级组为代表进行综合满意率考核,凭月度提交考核评价满意率进行奖罚。

2.2在一份考核表中有4个“好”满意率为100%;有3个“好”满意率为70%—90%;有2个 “好”满意率为50%—70%;有1个 “好”满意率为30%—50%;没有“好”满意率为0%—30%。

2.3 每季满意率考核发放不低于总参评科室数的80%,最终满意率不得低于80%,并逐年递增5%至90%。

2.4无正当理由低于70%的限15天整改和暂不结算当月费用至整改到位。

科室或年级组名:

保安服务项目

考核评比

综合安保各项事务管理服务

好 一般 差

公共区域消防巡查服务

好 一般 差

学校安保维稳服务

好 一般 差

保安服务

好 一般 差

意见与建议:

考核人签名: 日期:

第七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1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保安人员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

1.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并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

1.4甲方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保安工作纳入工作议程,指定一位专职领导具体分管保安工作及其生活,其他管理人员若有合理意见应向分管领导反映,统一下达。协助乙方做好驻勤保安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与岗位工作相关的业务学习。有权推荐班、组长,建议乙方对违规、违纪队员进行调换和处罚。

1.5甲方需制定和完善便于操作的如《门卫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人员出入登记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区内应有必要物防、技防等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并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同时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入证、车辆停放证等,使乙方保安人员上岗后有章可循、有证可查。

1.6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1.7甲方应当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1.8 对表现优秀的乙方保安人员,甲方应当给予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应予重奖。

1.9 合同生效期间,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应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制度,甲方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时,甲方应及时主动出面协助保安人员制止和处理。

1.10 在履行合同中,保安员担负防火、防盗及一切治安安全管理的特殊任务,甲方不得把保安纳入其它的日常繁杂事务。

2.乙方权利及义务

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2.2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有权独立开展工作;

2.3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安全隐患整改建议;

2.4根据甲方的具体工作要求,乙方应当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甲方对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提出修改的,双方共同协商;

2.5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及乙方保安人员应当按照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予以实施;

2.6 乙方应当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执勤方案要求的保安人员;

2.7 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乙方应于甲方提出要求更换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更换;

2.8 乙方根据甲方对违规、违纪队员进行处罚的建议,对违规、违纪队员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报给甲方;

2.9 乙方更换安保人员需向甲方报备,听从甲方建议;

2.10 在服务区域内经公安机关认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失职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1 甲方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或保安人员已提出整改建议后,甲方未及时整改导致事故发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2 非乙方职责范围内的事故损害,保安人员按协议要求在岗位上已尽职尽责奋力挽救,甲方仍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的。

3.3 甲方财务部门的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存放,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门有关管理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3.4 非乙方保安人员工作失职(如不在岗),不负责甲方工作场所内的个人物品的保管。若发生盗窃,乙方不负责赔偿。

3.5 甲方责任区内发生盗窃案,但无撬门扭锁等痕迹,经公安机关勘察认定是或可能是甲方内部人员所为。

3.6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未违背合同服务条款,单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不可抗力除外。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 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较小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

2.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为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其补充协议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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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安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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