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思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厦门绿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78号铁道大厦15D | 1,953,000.00元 | 99.73 |
采购包1(思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服务类(厦门绿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水资源保护服务 | 思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 1.全面摸排思明区基础情况; 2.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技术指导; 3.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料汇编; 4.节水载体建设; 5.节水试点建设; 6.节水器具调查、节水宣传与节水器具推广; 7.拍摄影视片; 8.现场迎检工作指导。 | 按照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同意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包括申报工作技术指导、申报资料汇编、水平衡测试、节水型载体建设、节水型器具调查、节水宣传和器具推广、影视片拍摄、现场迎检工作等。中标人必须保证在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工作,保证通过水利厅的现场验收,并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相关材料上报水利部备案,若水利部对思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进行年度复核及“回头看”,要保证通过水利部的年度复核及“回头看”。 | 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料申报工作。通过水利厅的行政审核验收及国家水利部的复核验收,具体申报与验收安排以福建省水利厅安排为准。 | 项 | 按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参照标准: 《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城[1997]45号)、《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18)、《水平衡测试通则》(GB/T*****-2022)、《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2014)、《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201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厦门市思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标准,确须修改的须书面报告给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及其他国家及行业标准。 在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工作,保证通过水利厅的现场验收,并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相关材料上报水利部备案。若水利部对思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进行年度复核及“回头看”,保证通过水利部的年度复核及“回头看”。 | 1,953,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琳 |
评审专家: | 李涛 、 林少云 、 林强 、 薛国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04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思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36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名称: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西路300号
联系方式:0592-*******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项目联系人:林钰琼、黄龙华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标签: 节水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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