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酿溪河酿溪镇域区沿线防洪排涝建设项目踏坪桥至酿溪桥段设计采购合同公告

新邵县酿溪河酿溪镇域区沿线防洪排涝建设项目踏坪桥至酿溪桥段设计采购合同公告

新邵县酿溪河(酿溪镇域区)沿线防洪排涝建设项目(踏坪桥至酿溪桥段)设计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5日

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

采购人(全称):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酿溪河(酿溪镇域区)沿线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塔坪桥至酿溪桥段)设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

3.项目内容:根据现行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依据拟建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开展新邵县酿溪河(酿溪镇域区)沿线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塔坪桥至酿溪桥段)初设、施工图等)的编制工作。(具体详见新邵县酿溪河(酿溪镇域区)沿线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塔坪桥至酿溪桥段)设计要求)。

1.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①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排水设计、综合管线、道路修复设计、绿化、道路照明、公共配套设施(如公交停靠站);②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③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④其它设计内容和服务。

3.工程设计阶段:(1)初步设计阶段;(2)施工图设计阶段;(3)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配合服务阶段。

4、本次采购设计费包括全过程设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制作费、差旅费、加班费、会务费、专家费、设计人聘请的其他顾问或者专家的顾问费、现场代表费用(如有)、报建图制图费用。评审审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设计调整、变更造价咨询等;并考虑了设计单位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

4.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时间至交竣工验收合格止

5.项目负责人: 谢四平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00

大写: 叁拾贰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4年4月20日,完成日期:2024年5月10日。总日历天数:20日历天。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负责实施和完税等。

四、付款: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付设计总费用的80%,余款待交(竣)工验收后无息付清。设计单位失误造成损失,按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政办函【2020】6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新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采购人执 二 份,供应商执 二 份,监管部门 一 份,代理机构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4月19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合同备案:新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公章)

备案时间: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 排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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