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6万吨氯甲苯系列产品项目盐酸除杂装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产6.6万吨氯甲苯系列产品项目盐酸除杂装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产6.6万吨氯甲苯系列产品项目盐酸除杂装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年产6.6万吨氯甲苯系列产品项目盐酸除杂装置

1.2 招标编号:ZPZB-24Z147

二、评标信息

2.1 评标日期:2024年4月24日

2.2 评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5室

三、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日内;综合得分:83.89

第二中标候选人:旬阳领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天内;综合得分:70.70

第三中标候选人:西安蓝深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内;综合得分:59.22

四、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神马大道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8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业务四部范女士 联系电话:0375-*******

邮 箱:fpj-yw4@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

平台技术电话:152*****901


标签: 装置 甲苯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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