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3月份宾阳县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3月份宾阳县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3月份宾阳县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各参保人员:
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2〕3号文件、《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2〕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宾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宾阳县医药机构申请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的精神,我中心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合格的宾阳县宝和堂公园壹号大药房、广西一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宾阳新城区店、广西金恩大药房有限公司宾阳育才店、广西金恩大药房有限公司宾阳王灵农场店、宾阳欣美口腔门诊部共5家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8日。
公示期内,如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街791号宾阳县医疗保障局一楼定点服务管理股,电话:0771-*******,邮政编码:******。
附件:宾阳县宝和堂公园壹号大药房5家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合格名单
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2024年3月份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评估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 | 地 址 |
1 | 宾阳县宝和堂公园壹号大药房 | 张贵银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金城路348号17栋102号商铺 |
2 | 广西一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宾阳新城区店 | 王书恩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新城社区新芦路24号(原宾阳县宾州镇新城区二十九单元18号) |
3 | 广西金恩大药房有限公司宾阳育才店 | 王书恩 | 宾阳县宾州镇育才路31号 |
4 | 广西金恩大药房有限公司宾阳王灵农场店 | 王书恩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王灵镇广西农垦东湖农贸市场主干路从北往南数第5、6、7间铺面 |
5 | 宾阳欣美口腔门诊部 | 陈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片区11-13/11-14号地块的房屋 |
2024年3月份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评估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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