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用钢塑配件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用钢塑配件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用钢塑配件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用钢塑配件采购项目,于2024年4月22日14:30时在绍兴市环城南路422号公用事业集团3号楼一楼开标室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下浮率 | 预算价(万元) | |||
第1名 | 宁波恒元精工管阀科技有限公司 | 7.00% | 150 | |||
第2名 | / | / | ||||
拟确定 中标人 | 宁波恒元精工管阀科技有限公司 | 7.00% | ||||
被否决投标 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河北京燃管道技术有限公司 | 未提供社保证明 | 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 / | |||
公示期限 | 2024年4月27日8:30时 —— 2024年4月29日17:00时(不少于3日)(截止日为国家法定休假日的,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 | |||||
备注 | / |
招标人: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霞西路362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133*****865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中富大厦9楼
联系人: 金工 电话: 186*****980
2024年4月 26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投标纪检监察部: 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5-********
标签: 燃气工程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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