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金道中学教学楼抗震加固)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金道中学教学楼抗震加固)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金道中学教学楼抗震加固项目)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招标)[JG2016-335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广州市稳固防水补强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2 中科院广州化灌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3 广东华工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不合格 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11条3点,具体情形为:(没有本工程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4 广州市鲁班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
5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合格
6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7 深圳市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资审业绩: 单位名称 业绩编号 业绩名称
广东华工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无 无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YJ******** 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七标段施工专业承包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YJ******** 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三标段)施工专业承包
中科院广州化灌工程有限公司 YJ******** 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八标段施工专业承包
YJ******* 黄阁中学、大井小学抗震加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广州市稳固防水补强工程有限公司 YJ******* 广州市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九标段施工专业承包
广州市鲁班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YJ******* 广东海联大厦基础加固工程
深圳市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YJ******* 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四标段施工专业承包
YJ******** 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东漖中学抗震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公示时间:2016-06-04 00:00至2016-06-06 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金道中学
联系人:林文扬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荔湾区信义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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