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0002-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人民医院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物业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服务期限3年 | 项 | 3 | ********.94 | 合计金额小写: ********.94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仟伍佰柒拾万零叁佰伍拾壹元玖角肆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4-27 —— 2027-04-26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甲方将辖内物业服务委托乙方实行管理,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真诚合作,精心管理,物业服务达到标准要求。 3.3.2委托管理范围:医院保洁、外勤、护送、陪人床管理,医院病区门禁管理,健康管理中心保洁、外勤,朝霞苑公租房两栋物业管理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结算方式:医院按月度核实每月实际服务的项目人员经费(含工资、社保)、设备购置与折旧费、物料消耗支出以及项目管理费用,按月度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4.1.2结算期限项目物业服务费用按乙方实际服务月度,于次2 个月的25日前办理月度费用结算,于次2个月的28 日前向乙方支付。 4.1.3物业服务费用结算资料:乙方申请办理物业管理费用月度结算,必须提交物业考核程序资料、物业服务费结算发票。 4.2 收款账户: 平安银行深圳大冲支行(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10*****069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保洁: (1)室内 A.所有建筑区域。 B.办公楼楼道、公用卫生间、共享大厅、多功能厅、会堂。 (2)食堂、洗衣房、仓库、120的公用卫生间和楼道。 (3)室外:院区内及健康管理中心与朝霞苑公租房所有环境区域(道路、绿化带、花园等)的日常清扫保洁,下水道、天沟、屋面清淤处理,协助院方开展除“四害”的工作。 (4)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交接,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5.2.2外勤: (1)标本的扫码送检、取药、取血。 (2)功能检查单预约。 (3)消毒包的取送。 (4)到检验科领取各种试管、空气培养皿等。 (5)负责到后勤仓库借物、取书报、协助医护人员送病历和药房借药。 5.2.3护送: (1)住院病人检查和治疗的护送。 (2)特殊病人就诊、各项检查及鉴定的护送。 (3)急诊病人的护送。 (4)8:00-次日 08:00 负责外勤工作。 (5)负责行动不便的出院病人护送上车。 5.2.4机动: (1)全院玻璃的抹拭,窗帘的拆挂。 (2)下水道的初步疏通。 (3)垃圾站的设备操作管理。 (4)会议室的布置。 (5)后勤、设备仓库物资的下送。 (6)其它应急任务的完成。 5.2.5朝霞苑公租房两栋物业管理。 |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评分按1000分标准计(总分分布按考核内容每项100分计)。采取月考核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 A、总分≥ 900 分或满意度调查评价 95% 以上(含 95% 发放当月管理费用。 B 、880 分≤总分≤ 899 分或满意度调查评价90-95%, 扣当月管理费用 3000 元。 C、870 分≤总分≤ 879 分或满意度调查评价85-90%,扣当月管理费用 6000 元。 D、860 分≤总分≤ 869 分或满意度调查评价80-85%,扣当月管理费用 9000 元。 E、850 分≤总分≤ 859 分或满意度调查评价75-80%,扣当月管理费用 ***** 元,每下降十分或满意度调查评价下降5%,加扣当月管理费用 3000 元。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对乙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6.2甲方定期检查乙方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6.3甲方定期对物业服务中涉及的消耗品进行核查; 6.4甲方审核乙方报送的一切文件; 6.5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附表), 1 次考核不合格的通知整改,达到 3 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无责任取消合作; 6.6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6.7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服务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6.8乙方必须依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长沙市劳务用工规定进行合法用工,必须为务工人员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意外伤害险等行合法用工,必须为务工人员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由乙方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对于法律节假日在岗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补贴。其他保险由中标人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对于法律节假日在岗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补贴。 6.9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政府部门对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纳基数进行调整,乙方必须及时按照政府相关文件对员工工资及员工社保进行调整。 6.10乙方所聘请的所有医院物业上岗人员必须培训考核合格、有健康证、统一着装(夏、冬各两套,由物业公司提供)、佩戴工作牌上岗。 6.11乙方制定考核奖罚措施,严格按医院详细考核标准执行奖罚到位。 6.12乙方应根据院方的采购要求及工作内容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6.13乙方核定的管理人员必须足额到位,确保工作质量;物业项目经理必须有大型医院物业管理经验,物业主管必须有医院物业管理经验。 6.14乙方保证物业员工的工资、保险、住宿等福利到位。特殊岗位人员(手术室、 ICU 等)由乙方提供工作餐。 6.15乙方所有保洁区域均按6S要求和标准,如抹布的分区分色,拖把的分区、标识等规范。 6.16乙方必须建立现代物业信息化管理技术,适用现代医院智慧后勤管理,完善的绩效考核方案,鼓励多劳多得。实现护送和外勤组实行手机上派单,抢单等。 6.17乙方应将医疗废物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收集、转运、登记、处理。生活垃圾严格按要求分类、处置。卫生工具规范管理。 6.18病房垃圾车早晨 7:30 以前送出,且走专门的运送路线。 6.19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服装、保洁工具、日常清洁耗材、集中清洗设备设施、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袋的数量充足,质量有保障,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切实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如有违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20乙方在本采购需求的人员配置及相关服务标准上进行优化,不能低于采购需求人员配置要求及相关服务标准。 6.21乙方须按照宁乡市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管理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乙方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与劳动者的关系,凡乙方与其内部职工或聘用人员之间产生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2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本项目管理人员,若需变更管理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批同意。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所有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定,乙方须保证考核结果在900分以上。若考核结果低于900分,甲方有权根据考核评分规则进行费用扣减。 7.5乙方如不能完成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在履约合同期间出现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7.6合同期满,物业公司交接期间不能出现慵懒、甩包袱、不作为现象。 7.7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7.8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有重大违法行为,守法方单方面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必须终止合同时,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7.9合同履行期满前,视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积极和甲方对接,如甲方因工作需要,乙方在合同终止前积极配合甲方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4月27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果。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1.2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协议壹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叁份,送宁乡市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宁乡市玉潭镇一环西路209号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深南中路3031号汉国城市商业中心12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