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结果公告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SZCS-D-F-******

二、项目名称: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九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0号银海大厦四层北411室 1,19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服务类(北京九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广告宣传服务 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我方将在《人民周刊》为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进行宣传推广,并负责宣传版面的排版、设计、刊登。 2024年,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人民周刊》上开展6期鄂尔多斯市整体形象宣传,每期投放一个彩色通版(两个彩色版面),规格:宽436mm×高284mm。重点宣传推广全市文化旅游工作措施及成效,充分展示文化旅游发展成果,进一步树立暖城鄂尔多斯文旅形象。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024 年(服务期内),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人民周刊》上为鄂尔多斯市开展6 期彩色通版(两个彩色版面),规格:宽436mm×高284mm的整体形象宣传,重点宣传推广全市文化旅游工作措施及成效,充分展示文化旅游发展成果,进一步树立暖城鄂尔多斯文旅形象。我方将根据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的宣传材料进行排版、设计、刊登及后期样刊邮寄等。 1,199,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惠(采购人代表)、韩建强、刘新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服务”类)规定的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1.799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联系方式:0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宏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185*****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5*****969

内蒙古宏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标签: 品牌形象 文化旅游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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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宏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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