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安污水处理厂及其涉水企业引入“环保管家”监督管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2023年永安污水处理厂及其涉水企业引入“环保管家”监督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永安污水处理厂及其涉水企业引入“环保管家”监督管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沿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钢都管理区解放村
中标(成交)金额:2,683,9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永安污水处理厂及其涉水企业引入“环保管家”监督管理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3年永安污水处理厂及其涉水企业引入“环保管家”监督管理项目(C********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1)配合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做好统一调度工作; (2)负责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监管,对进出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督,发现水质异常立即上报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3) 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线。泵站巡查,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4)负责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监督,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5)对涉水企业出水水质进行检测(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对管辖区域涉水企业出水水质进行检测)。 (6)做好对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的请示报告工作 (配合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相关部门,对疑似点位取水检测,配合辖区检测大旱河下游点位,并对辖区涉水企业进行监管)。 (7)对于管辖区域的其他重点涉水企业安装在线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8)对污水厂的设备、设施的维护,日常的运行状态进行监管:每周至少巡查两次,检查相关数据记录、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按照城建中心要求,不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进行检测。 (9)调查和监督排放到污水厂所有涉水企业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查是否存在偷排现象; (10)对排放到污水厂所有涉水企业的水质每月进行3次检测,并监管污水去向; (11) 对排入污水厂的管网进行巡查、监管。同时每月对管网涉及到的提升泵站进行 3 次检测,检测因子为 15 项,并定期向有关部门上报检查情况; (12)不允许企业排放污水时,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外排、偷排污水现象; (13)接受政府安排的污水输送、抢修、临时水质检测、专家论证会等临时工作。
服务要求:采样点位:大石桥市永安污水处理厂、涉水企业的废水入口、出口、入水管线、泵站河道。 涉水企业如下:营口永壮铝塑型材有限公司、营口鑫利达铝业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恒远铝业有限公司、营口瑞达铝业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永盛铜材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永顺铝业有限公司、辽宁丰华东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大石桥市博洛铺江南食品罐头厂、大石桥市龙山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营口富宏耐材制造有限公司、大石桥市博盛食品厂等 40 个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铬 (六价)、砷、挥发酚、甲醛、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镁 采样频率:每月检测3次。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质量负责人1名,化验员8人;巡查员8名分2班倒,每天24 小时在岗,每组最少4人。 监测报告要求:根据甲方要求,不定期出检测报告。 应急或突发环境检测: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发生应急检测时,接到通知后90分钟内赶到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集合,第一时间出具检测数据。 其他事项: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衍、杨万富、赵青、杨薇薇、甄云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永安污水处理厂及其涉水企业引入“环保管家”监督管理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4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石桥市哈大南路26号
联系方式:133*****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鸿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花山庄S-4
联系方式:133*****0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宏俊
电 话:131*****56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永安污水厂环保管家招标文件(改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