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公安局采购食堂食材物资结果公告

新民市公安局采购食堂食材物资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民市公安局采购食堂食材物资
品目
采购单位 新民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新民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7日 20:01
评审专家名单 刘颖岩、杜旭红、王海、李敏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阳阳、李艳双
项目联系电话 155*****747
采购单位 新民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新民市公安局辽河大街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公安局采购食堂食材物资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11-13 至 2023-11-14
撰写单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艳双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民市公安局采购食堂食材物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公安局采购食堂食材物资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安局采购食堂食材物资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星高丽食品批发商行

供应商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108号

中标(成交)金额: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安局采购食堂食材物资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公安局采购食堂食材物资(C********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新民市公安局采购米、面、油、蔬菜、肉、干调等食材。

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中标供应商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6.中标供应商有如下情况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肉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7.中标供应商送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 8.中标供应商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每种食材只接受一个产品,供应商对一种食材以多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多个产品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9.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0.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续签)

服务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颖岩、杜旭红、王海、李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安局采购食堂食材物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公安局            

地址:新民市公安局辽河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电 话:155*****74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公安局采购食堂食材物资(2).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安局采购食堂食材物资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星高丽食品批发商行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食堂食材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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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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