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 ||
行政区域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8日 08:40 |
评审专家名单 | 吴永红,苏剑,苏文文 | ||
总中标金额 | ¥27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钱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4-******* | ||
采购单位 | 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昌市登月路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昌市长安北路4号同德苑商业楼4楼左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4-******* | ||
附件: | |||
附件1 |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
附件2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
附件3 |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
附件4 | 包4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
附件5 |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磋商文件(**********)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三号 | 615,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 | 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0号 | 785,000.00元 |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大厦401 | 634,800.00元 |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一大队 | 四川省西昌市长安中路40号 | 737,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甘洛、越西、喜德、冕宁四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服务 | 甘洛、越西、喜德、冕宁四县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并完成履约验收。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615,0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布拖、金阳、昭觉、美姑、雷波五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服务 | 布拖、金阳、昭觉、美姑、雷波五县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并完成履约验收。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785,000.00 |
合同包3:
服务类(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会理、会东、宁南、普格四县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服务 | 会理、会东、宁南、普格四县市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并完成履约验收。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634,800.00 |
合同包4:
服务类(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一大队)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4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西昌、德昌、盐源、木里四县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服务 | 西昌、德昌、盐源、木里四县市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并完成履约验收。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737,000.00 |
吴永红、苏剑(采购人代表)、苏文文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第一包:人民币9000元,第二包:人民币*****元,第三包:9500元,第四包:*****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地址:西昌市登月路50号
联系方式:0834-*******
名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北路4号同德苑商业楼4楼左侧
联系方式:0834-*******
项目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0834-*******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8日
标签: 地质灾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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