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采购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利辛县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采购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利辛县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采购(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一、利辛县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采购(二次)(招标编号:GN2024-06-0830)项目,于2024年4月28日10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赛菲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
附件: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利辛县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GN2024-06-0830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初审 通过/不通过 |
1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上海赛菲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安徽三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利辛县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采购(二次)通知
(项目编号:GN2024-06-0830)
各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更新如下:
户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合肥分行
账号:302*****046101
或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合肥分行
账号:302*****046102
或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市濉溪路支行
或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市濉溪路支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236号
联系人: 、刘孝卓
电话:、155*****273
邮箱:
利辛县人民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招标编号 | GN2024-06-0830 | 发布日期 | 2024年4月8日 | ||||||||||||||||||
招标项目名称 | 利辛县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采购(二次) | ||||||||||||||||||||
电子招标线上项目 | 是 | ||||||||||||||||||||
招标条件 | 建设单位(业主) | 利辛县人民医院 | 建设资金来源 | 自筹,100% | |||||||||||||||||
招标人 | 利辛县人民医院 |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利辛县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招标范围 | 利辛县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供货(含包装、运输及保险)、质检(含第三方)、验收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答疑、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及清单等文件,投标人应充分阅读、理解前述资料,避免遗漏工作内容和数量,中标后须完成合同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共分为1个标段(合同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拟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4、拟投标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
投标人可以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也可以是拟投货物制造商有效授权的非制造商,制造商和其委托的非制造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 获取时限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17:00 | |||||||||||||||||||
获取地点 | 投标人应当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http://www.youzhicai.com/)下载。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拟放弃投标的,必须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效的书面放弃投标告知函,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该潜在投标人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上传;逾期递交或者未在规定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开标地点 |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发布公告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www.youzhicai.com)。 | ||||||||||||||||||||
用户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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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婴儿培养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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