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成交公告
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210*********-XM0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51.4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29号8号楼一层1032
中标金额:151.46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29号8号楼一层1032 | 911*****777******X | 151.46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9.33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1 | 151.46万元 | 151.46万元 | 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 |
用途:公用
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电子卷宗生成服务。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向前、袁承军、蔡海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
银行账号:867*****28100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联系方式:韩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系方式:靳添茹,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添茹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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