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县级地震局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设备与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楚雄州县级地震局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设备与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楚雄州县级地震局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设备与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6-07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资金已落实。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地震局的委托,对楚雄州县级地震局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设备与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 楚雄州县级地震局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设备与集成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 GB-ZC-16-09

1.3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可视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和数字会议系统设备,集成依托互联网的应急指挥和视频会商系统网络。

1.4 交货期:45日历日(指签定合同之日至系统集成完成报验)。

1.5 交货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地震局用户指定地点。

1.6 预算上限价:180万元(该费用包括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所含内容的国内外制造商或供应商;

2.2 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5 投标人资质须有下列两项中一项以上(含一项):(1)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能力;(2)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2.6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2.7提供近三年来的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清单(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3.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3.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3.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各投标人请于2016年6 月7日起至2016年6 月1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北京时间),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

七、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2">7.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5天将¥36000.00(大写: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予以拒收。

7.2 投标人应在开标1日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兑换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

账 号:********136*****5073

7.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4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人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7.5投标后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6投标人提供的退回保证金银行账号必须和交纳保证金银行账号一致。

八、发布公告媒介

********9">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地震局

联 系 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39*****25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双建路32号 联 系 人:王淑

电 话: 139*****811 传 真:****-*******

时 间:2016年6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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