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项目结果公告

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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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项目项目编号:TZZB2024-004号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人名称: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56号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18903803331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振中街中段联系人:李静联系方式:18637356562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落实情况已落实
7.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磋商保证金免收
10.合同履约期限、质量要求及地点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详见磋商公告。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11.磋商文件发售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2.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1.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予以答复。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
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5.响应文件数量及制作要求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正副本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标识。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6.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17.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8.项目现场勘察不组织
19.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日历天
20.成交结果公告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一媒体
21.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23787.20元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履约保证金免收
23.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协定,¥3357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4.付款方式项目成果提交后支付30%款项,项目成果提交一年后支付剩余70%款项。
25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并在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中注明是否通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附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6磋商小组组成情况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2名组成,共3人。
27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
28相关政府采购政府落实情况政府采购相关政策:A、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按以下规定落实:(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1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响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不执行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1.3中标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本次采购标的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B、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9注意事项根据新办【2021】21号文件《关于加强“十四五”规划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打造廉洁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谈判(磋商)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谈判(磋商)方式。
30特别要求1、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将不予退回。3、与本项目有关的事物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次公告发布媒体。
序号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要求
1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2信用承诺函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第六部分”资格标文件内容要求
3资质证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以上资料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标文件部分”中按要求提交,否则将认定为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特别注意: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下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序号资格审查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无需提供)
3开标时间前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
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
1磋商声明函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2采购项目承诺书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4服务承诺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5第一次报价表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1价格(10分)报价得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部分(65分)1、项目组织机构(8分)1、组织机构完整,贴合项目实际的得5-8分;2、组织机构较完整,较贴合项目实际的得2-5分;3、组织机构一般,与项目贴合一般的得0-2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2、主要人员岗位职责(9分)1、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贴合项目实际的得6-9分;2、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较明确,较贴合项目实际的得3-6分;3、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与项目贴合一般的得0-3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3、项目工作方案(10分)1、项目工作方案完善合理,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切实可行的得7-10分;2、项目工作方案比较完备、基本可行的得3-7分;3、项目工作方案不够深入、内容空洞的得0-3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4、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10分)1、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合理,完全满足项目特点要求的得7-10分;2、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能满足项目特点要求的得3-7分;3、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安排不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较差的得0-3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5、项目质量保障措施(10分)1、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7-10分;2、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较合理,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7分;3、项目质量保障措施不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较差的得0-3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6、成果管理保障措施(10分)1、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7-10分;2、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较合理,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7分;3、项目质量保障措施不施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较差的得0-3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7、服务承诺(8分)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的安排进行打分。优良得5-8分,一般得2-5分,差得0-2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3商务部分(25分)项目人员配备情况(15分)1、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的(项目负责人除外),每人得2.5分,最高得5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扫描件)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土地资源管理、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否则不得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扫描件)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业绩(10分)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响应文件中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技术部分各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若以上单项内容有缺项者,则该单项不得分。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竞争性磋商报价大写:小写:
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TZZB2024-004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
中标人: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三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2.17万元
二、其他:
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新
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
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磋商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TZZB2024-004号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4月29日
磋商小组成员:陈颉、常东辉、王鹏
四、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三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
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袁志坚
成交金额:221700.00元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3357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本次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56号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8903803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开发区振中街中段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18637356562
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56号
联 系 人:王鹏
电 话:189038033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发区振中路中街
联 系 人: 李静
电 话: 18637356562
电子邮件: hntzj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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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TZZB2024-004号
采购人: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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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项目
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TZZB2024-004号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3787.20元
最高限价:223787.2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内容: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详见磋商文件)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8:30~11:30,15:00~17:30(休息
日、节假日除外)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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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原件(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到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开发区
振中街中段)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代理公司会议室(新乡市开发区振中街中段)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代理公司会议室(新乡市开发区振中街中段)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56号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8903803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开发区振中街中段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18637356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话:1863735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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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项目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TZZB2024-004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
名称: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56号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8903803331
名称: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振中街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静
联系方式:1863735656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落实情况
已落实
供应商
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保证金
免收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同履约期限、质
量要求及地点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详见磋商公告。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1.
磋商文件发售
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两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予以答复。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
12.
磋商文件的更正
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
或补充
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
9
有约束力。
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提交首次响应文
13.
件截止时间及响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应文件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响应文件数量及
制作要求
14.
15.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
正副本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
方式,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标识。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6.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17.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的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8.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19.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日历天
20.
21.
22.
成交结果公告 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一媒体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223787.20元
(最高投标限价)
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履约保证金
免收
23. 采购代理服务费 根据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协定,¥3357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4.
25
26
付款方式 项目成果提交后支付30%款项,项目成果提交一年后支付剩余70%款项。
有关信用记录查
询问题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文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并在资
格和符合性审查中注明是否通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附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磋商小组组成情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专家2名组成,共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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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政策告知
内容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
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A、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
业扶持政策按以下规定落实: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相关政府采购政
28

落实情况
》;
1.1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响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不执行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
1.3中标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
0号文的规定,本次采购标的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B、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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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新办【2021】21号文件《关于加强“十四五”规划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打造廉洁
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谈判(磋商)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谈判(磋商)方式。
1、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
30
特别要求
部分。
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将不予退回。
3、与本项目有关的事物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次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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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l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河南天正建
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
2.2“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发出的磋商文件。
2.4“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2.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和其提供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
2.6“成交人”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磋商供应商。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磋商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磋商供应商。
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3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
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
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
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磋商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磋商采购单位解
释为准。
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磋商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
解释。
二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7.l磋商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2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本项目磋商公告也是磋商文件组成部分)
7.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
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
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
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
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
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
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9.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10.2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
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磋商供应商将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0.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10.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
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1.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
件。
12.磋商报价
12.1磋商供应商报价的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
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定后价格将不得变动。
12.2磋商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报价表。
12.3除特殊要求外,磋商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3
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4.磋商保证金:(若本项目要求)
免收。
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5.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二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
件。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
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
至新的有效期。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有关要求编制,否则磋商小组将不予推荐。
17.响应文件的密封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档分别密封在密封袋(箱)中(正本、副本、电子档数量见第
二章要求),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档”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电子版单独密封
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17.2密封袋(箱)上须注明: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的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17.3响应文件未按第17.l和17.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7.4若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受该响应文件。
1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8.l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l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
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
20.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
退还。
14
21.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
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21.2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
件。磋商时,磋商小组将核实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一致。
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磋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
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
22、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
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
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
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
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
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24.响应文件的澄清
24.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
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
24.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
文件的补充。
24.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4.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特别注意事项:
15
25.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1)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25.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服务期限(交货完工期或合同履约期限)不确切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3)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
(4)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
(5)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6)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
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6.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6.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
26.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26.3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7.磋商过程保密
27.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
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
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27.2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
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8.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
行公布。
16
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29.1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
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
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
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30.成交通知
30.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
日起三日内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
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履约保证金:无
32.签订合同
32.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2.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
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4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
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33.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询问。
34.质疑程序及处理
34.1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机构。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过程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17
(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
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
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
(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八)提起质疑的日期。
34.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
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
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34.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
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4.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
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
34.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4.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
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
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8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
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
用。
34.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
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35、免责条款
35.1由于网络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对招标(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6、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
18
附件:
各供应商: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
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
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
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9
第三章 合同文本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乙方持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根据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等,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
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作内容
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恢复类耕地潜力调
查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37号)的要求,完成新乡市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市级汇总
工作。
第二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
(2)《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
办发〔2023〕37号)。
(4)《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2〕25号)
(5)其他相关规范文件
第三条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本费用包含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评审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四条成果工期
工期:
第五条合同履行进度及地点
按甲方要求在新乡市完成本项目的成果并交付。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条件
1.乙方开具以甲方单位名称为抬头的发票。
2.付款方式:详见前附表。
第七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涉及本项目的技术文件、资料、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2)未
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转让或泄露的资料。
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涉及本项目技术的有关人员。
3.保密期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执行。
4.泄密责任:依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关责任。
20
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本次项目的所有成果均属于甲方,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
方转让或使用,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所有相关资料,乙方不得私自留存。否则,因此产生的泄密责
任由乙方完全负责。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须签订书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如迟延进场作业或未按工作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达30日以上的;
(2)乙方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成果不符合相关要求,不能满足甲方的需求的;
(3)乙方具有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致使甲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甲方依据本条款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须将甲方支
付的费用及提交的资料退还给甲方。
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
应当按照本合同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如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
的全部损失。
4.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乙方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每发生一次
或一项,应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以迟延支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其它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其他
1.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甲方关于本合同工作内容的其他相关工作。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需要终止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签定书面协议确
认之。
3.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新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向市财政局备案贰份。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但不能违反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实质性条款。有关协议及双方
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2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
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
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2〕25号)要求,县级组织开展
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从地块条件、恢复成本、群众意愿等方面,构建
恢复类地块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形成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全省恢
复类耕地潜力数据成果。
市级对县级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成果齐全性检查、
规范性检查、地类一致性检查等。通过市级核查后,以县为单位由省辖市统一汇总报送省级。
汇总编制市级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撰写市级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分
析报告等。
23
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程序:
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3、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
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序号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要求
1
2
3
4
5
授权委托书
信用承诺函
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符合“第六部分”资格标文件内容要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
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以上资料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标文件部分”中按要求提交,否则将认定为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
的合格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特别注意: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
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下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
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序号 资格审查资料
1
2
3
4
5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无需提供)
开标时间前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
标时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
24
6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投标时无需提供)
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
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序号
评审内容
1 磋商声明函
2 采购项目承诺书
3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 服务承诺
5 第一次报价表
评审标准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5、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在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技术规格要求、服务等方面是否能满足磋商
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评审。
6、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
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磋商供应商:
(1)响应文件中资格性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响应文件中技术响应文件、商务响应文件部分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的;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磋商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8、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
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磋商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
9、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的磋商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
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
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
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
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磋
25
商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审方法及标准: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
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
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依此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评分标准及各分项分值
分配如下:


评分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评标
1
价格
(10
分)
报价得分
(10分)
1、项目组织
机构(8分)
2、主要人员
岗位职责(9
分)
3、项目工作
方案(10分)
4、项目实施
进度保障措
施(10分)
2
技术
部分
(65
分)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
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组织机构完整,贴合项目实际的得5-8分;
2、组织机构较完整,较贴合项目实际的得2-5分;
3、组织机构一般,与项目贴合一般的得0-2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1、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贴合项目实际的得6-9分;
2、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较明确,较贴合项目实际的得3-6分;
3、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与项目贴合一般的得0-3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1、项目工作方案完善合理,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切实可行的得7-10分;
2、项目工作方案比较完备、基本可行的得3-7分;
3、项目工作方案不够深入、内容空洞的得0-3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1、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合理,完全满足项目特点要求的得7-10分;
2、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能满足项目特点要求的得3-7分;
3、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安排不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较差的得0-3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5、项目质量
保障措施(10
分)
1、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7-10分;
2、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较合理,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7分;
3、项目质量保障措施不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较差的得0-3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6、成果管理
保障措施(10
分)
1、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7-10分;
2、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较合理,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7分;
3、项目质量保障措施不施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较差的得0-3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26
7、服务承诺(
8分)
项目人员配
备情况(15分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的安排进行打分。优良得5-
8分,一般得2-5分,差得0-2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1、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的(项目负责人除外),每人
得2.5分,最高得5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以来连
续3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扫描件)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土地资源管理、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否则不得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开标
前6个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扫描件)
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业绩(10分)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
得分。
商务
部分
(25
分)
3
注:技术部分各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若以上单项内
容有缺项者,则该单项不得分。
特别说明:
1.1如磋商小组在某一项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磋商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原则确定,并作
记录。
1.2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供应商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
,磋商小组有权通知谈判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
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供应商将不予推荐。
27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性文件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地址:
磋商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日期:年月日
28
目录
格式自拟
29
一、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
委托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
身份证编号:
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
兹委托代表我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为:)的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
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磋商小组进行澄清、解释、磋商,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
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
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附: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委托单位(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特别提示:1、如磋商供应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委托单位的在职人员,磋商供应商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人。
30
二、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
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依法诚信经营。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
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
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
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
32
三、资质证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四、项目负责人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33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34
六、竞争性磋商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
你们项目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
性磋商: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止
时间起计算的九十日历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
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
和真实的。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磋商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响应文件和报价。同时
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的费用。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
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
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6
致:(采购人名称)
八、采购项目承诺书
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方参加本次投标特郑重做出如下
承诺:
1.我方已经过详细市场调查,本次所投报产品货源充足,保证不会出现无货、断货现象。
2.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约定的交货(完工)期
保质、保量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强制性规定,所供产
品均为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符合采购文件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规定,绝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需要我
方可以提供相关出厂合格证明或测试报告;
3.如无法按我方承诺期限如期供货,我方愿接受采购人扣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处理,对采购人造成
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采购人验收时如发现我方所供产品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产品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要求不符的,
我方将立即无条件更换。如因此造成交货期超出我方承诺期限的,我方接受采购人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处理
,同时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5.我方提供的产品如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6.如评标委员会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候选人或中标人,在公示期内或领取中标(成交)通
知书后,我方无正当理由(如自身报价失误、无法组织及时供货、资金不到位、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等)放弃中
标(成交)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我方愿接受财政部门做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理;
7.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招标文件,保证可以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并理解你方或
评标委员会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7
九、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8
十、第一次报价表格式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竞争性磋商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报价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3、第一次报价表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39
十一、技术方案
格式自拟
十二、磋商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它资料
40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本函或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
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1
十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非监狱企业的不提供)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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