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NLB-2024-106)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中标人:郑州鹏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62.4 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LB-2024-106
2.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04 月 18 日
5.评审日期:2024 年 04 月 29 日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郑州鹏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一大街与经北一路 7 号附 6 号。
成交金额:¥624000.00 元,大写:陆拾贰万肆仟元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车型 服务内容 数量
(辆) 服务期限 单价
(元)
1 面包车 租赁服务 3 一年 4156
2 普通轿车 租赁服务 10 一年 4156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延生、景志东、李宏亮 (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的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
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金额:10600 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
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即 2024 年 0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4 月 30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
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
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商洽签订采购合同。
7.2 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
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7.3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及原因:天津轩宇盛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其投标文件没有密封、
没有加盖公章、没有胶装成册,不符合磋商文件关于投标文件格式及密封的有关规定,废标。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 75 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8853211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兰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 96 号省医药大楼 810 室
联系人:郭女士,百先生
电 话:18637926860
邮 箱:Lanbo2306@163.com
3、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电话:0371-68871487
2024 年 04 月 29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 75 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8853211
电子邮件:Lanbo23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兰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 96 号省医药大楼 810 室
联 系 人: 百先生
电 话: 18637926860
电子邮件: Lanbo230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