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扩大区部分楼栋外墙整治和香榭林居一期雨水沟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红石扩大区部分楼栋外墙整治和香榭林居一期雨水沟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
地址:彭镇交通路三段70号
联系方式:181*****336
供应商(乙方):四川置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2号2栋10层26号
联系方式:193*****666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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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红石扩大区部分楼栋外墙整治和香榭林居一期雨水沟改造项目 | 1(项) | ¥2,274,966.71 | ¥2,274,966.71 | 技术要求(功能和质量要求): 1.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施工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责,并有权从未支付工程款中扣除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农民工。且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4.供应商在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后10日内,必须先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并将办理好的相关手续交采购人核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5.供应商须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形,成交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6.施工现场施工机械配置、垃圾清理运输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7.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具有两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表(单)或该项目任意一次收款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外墙整治或雨水沟治理项目。 8.供应商的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视为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9.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工程质量 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见附件) (2)报价要求 本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总价报价,图纸作为参考。 10.材料及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等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3)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均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为本工程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 (5)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货物及服务均为本国工程、货物及服务。 (6)施工要求:根据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应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11.其他要求 (1)安全责任:在运输、施工等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要重点做好施工组织和安全管理,确保该项目无事故发生。 (2)供应商应保证在资质范围内对本项目工程进行施工,由专业队伍、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并对此负全责。供应商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交底,保证施工器具、施工设备、施工材料及施工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在工程实施期间供应商保证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及安全条例进行操作,并做好防护,对施工过程出现的给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3)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交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 (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供应商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采购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5)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说明:供应商应提供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 |
合同金额: 2,274,966.71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柒万肆仟玖佰陆拾陆元柒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7月09日
履约地点:彭镇人民政府辖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024年04月29日
2024年04月29日
合同附件:
彭镇红石扩大区部分楼栋外墙整治和香榭林居一期雨水沟改造工资项目--政府采购合同.pdf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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