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4年度沈阳市融雪剂采购干线养护履约验收公告

2023年—2024年度沈阳市融雪剂采购干线养护履约验收公告

2023年—2024年度沈阳市融雪剂采购(干线养护)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一、合同编号: JH23-******-*****-001-01

二、合同名称: 2023年—2024年度沈阳市融雪剂采购(干线养护)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3-******-*****         

四、项目名称: 2023年—2024年度沈阳市融雪剂采购(干线养护)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 139*****887 

供应商(乙方): 抚顺路森冰雪速融剂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夏家堡镇文屯村

联系方式: 186*****7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 供货时产品包装:1000kg/袋或50㎏/袋(±0.5)内外包装。内双层防潮包装好,便于运输和储存。 2. 中标单位供货时须提供融雪剂生产批次质检报告,供货后,招标人将融雪剂抽样检测,如不合格,中标单位须重新供货,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招标人重新供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抽样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包含在报价费用中。 (1)融雪剂供货入库前,现场随机开袋取样,取样重量不少于2Kg。 (2)取样产品由相关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理化指标检验,检验项目依据融雪剂质量评价标准确定的项目进行。 3.履约验收后 60 日,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须在1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须免费更换。 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抽查检验,若符合技术要求,甲方做最终验收。若不符合技术要求,甲方将退还全部货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履约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融雪剂符合沈阳市融雪剂采购使用管理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履约地点: 在10月中下旬开始按采购人需求时间陆续送至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1月0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郑平,闫石,郭继威,朱延冰,于岩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融雪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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