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08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长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黄兴镇2021-2024年安全技术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8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县黄兴镇2021-2024年安全技术服务外包项目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贰万肆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费用据实结算,不超过人民币伍拾贰万肆仟 元整(¥ ******.00元),含税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4-28 —— 2024-06-27 3.2 履行地点:黄兴镇人民政府行政管辖区域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根据工作内容以及甲方的期限要求,有计划有组织的委派安全生产专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榔梨支行(湖南长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800*****990801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一)、人员、用车要求 所属 部门 | 分管安全行业领域 | 外出用车要求 (台) | 安全技术服务要求 | 人员 数量(个) | 备注 | 应急管理办 | 工贸行业、八大高危行业安全领域 | 5 | (1)持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长沙县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且具有机电/电气/化工/安全工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建材、机械、轻工、商贸等行业安全工作经验。 | 4 | 内勤(1女)、安全检查(6男) | (2)持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相关证书/长沙县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且具有机电、电气、化工、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建材、机械、轻工、商贸等类似行业安全工作经验。 | 2 | (3)安全工程师资料员,且具有持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安全工作经验。 | 1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村民自建房、水利建设、农机、防汛安全领域 | 1 | (1)持一级建造师证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长沙县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且具有建筑/机械/农业/水利/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建筑/机械/农业/水利等行业安全工作经验。 | 1 | 安全检查 (1男) | 经济发展办 | 特种设备安全领域 | 1 | 持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长沙县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化工/机械/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人才,3年及以上化工、机械、特种设备等行业安全工作经验。 | 1 | 安全检查(1男) | 城管办 | 燃气液化气、渣土运输安全领域 | 1 | 持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长沙县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环保/化工/城管/交通运输/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人才,5年及以上环保/化工/城管/交通运输等行业安全工作经验。 | 1 | 安全检查(1男) | 合计 | | 8 | | 10 | |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二、具体服务内容: ①、应急管理办 项目 | 内容 | 主要工作 | 日常监管 | 隐患排查 | 1、依执法计划进行排查和复查; 2、日常安全检查; 3、双百行动检查; 4、消防安全检查。 | 重点行业监管 | 涉危企业 | 例行检查并形成闭环的动态管理 1、例行全面检查; 2、指导整改; 3、复查。 | 物流园 | 例行检查并形成闭环的动态管理 1、例行全面检查; 2、指导整改; 3、复查。 | 园中园 | 例行检查并形成闭环的动态管理 1、例行全面检查; 2、指导整改; 3、复查。 | 安全生产大检查 | 执法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领导带队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上级部门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专项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节假日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投诉事件的确认和处理 | 市民热线 ***** | 辖区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投诉事件调查和处理。 | 安全生产投诉电话***** | 辖区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投诉事件调查和处理。 | 其它突发事件 | 危化品泄漏、弃放、火灾事故的调查;居民举报。 | 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 安全专干上报的重大隐患 | 对安全专干上报的重大隐患协助现场确认并协助依“一单四制”方式跟进整改。 | 检查过程中的重大隐患 | 每月底总结检查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形成台帐并协助依“一单四制”方式跟进整改。 | 安全生产培训 | 安监员和安全专干专项培训 | 镇应急办组织,召集应急办人员和安全专干集中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并指导现场检查。 | 一企一档 | 一企一档建档 | 完善更新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档资料 | 其它 | 相关工作 | 1、 配合职能部门对企业下发执法文书或整改通知单; 2、配合职能部门接受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3、配合职能部门处理各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4、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 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 | 内容 | 主要工作 | 重点行业监管 | 农业机械 | 例行检查并形成闭环的动态管理 1、例行全面检查; 2、指导整改; 3、复查。 | 村民自建房 | 例行检查并形成闭环的动态管理 1、例行全面检查; 2、指导整改; 3、复查。 | 水利建设 | 例行检查并形成闭环的动态管理 1、例行全面检查; 2、指导整改; 3、复查。 | 安全生产大检查 | 执法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领导带队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上级部门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专项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安全生产培训 | 安全培训 | 针对各村、站办所安全专干、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农业机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安全培训。 | 应急演练 | 开展农业机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等类型的应急演练。 | 其它 | 相关工作 | 1、配合职能部门对企业下发执法文书或整改通知单; 2、配合职能部门接受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3、配合职能部门处理各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4、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 ③、经济发展办 项目 | 内容 | 主要工作 | 重点行业监管 | 特种设备 | 例行检查并形成闭环的动态管理 1、例行全面检查; 2、指导整改; 3、复查。 | 成品油(加油站) | 例行检查并形成闭环的动态管理 1、例行全面检查; 2、指导整改; 3、复查。 | 大型商场 | 例行检查并形成闭环的动态管理 1、例行全面检查; 2、指导整改; 3、复查。 | 再生资源 | 例行检查并形成闭环的动态管理 1、例行全面检查; 2、指导整改; 3、复查。 | 安全生产大检查 | 执法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领导带队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上级部门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专项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安全生产培训 | 安全培训 | 针对各村、站办所安全专干、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特种设备、危化品等安全培训。 | 应急演练 | 开展特种设备、成品油(加油站)等类型的应急演练。 | 其它 | 相关工作 | 1、配合职能部门对企业下发执法文书或整改通知单; 2、配合职能部门接受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3、配合职能部门处理各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4、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 ④、城管办 项目 | 内容 | 主要工作 | 重点行业监管 | 瓶装液化气站点 | 例行检查并形成闭环的动态管理 1、例行全面检查; 2、指导整改; 3、复查。 | 渣土运输公司 | 例行检查并形成闭环的动态管理 1、例行全面检查; 2、指导整改; 3、复查。 | 安全生产大检查 | 执法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领导带队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上级部门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专项检查 | 陪同相关人员全过程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出具意见、指导整改。 | 安全生产培训 | 安全培训 | 针对各村、站办所安全专干、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瓶装液化气、交通运输等安全培训。 | 应急演练 | 开展瓶装液化气、交通运输等类型的应急演练。 | 其它 | 相关工作 | 1、配合职能部门对企业下发执法文书或整改通知单; 2、配合职能部门接受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3、配合职能部门处理各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4、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指定的对接人,必须是甲方的委托人,由甲方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全权代表甲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行使相关权利和履行相关义务,在授权范围内,与乙方开展以下对接工作: 1、在乙方开展厂区(园区)内现场检查工作时,有全程陪同的义务;若无法陪同,则必须安排甲方其他人员全程陪同。2、负责签收乙方出具的各类书面的资料,并将其呈报给甲方相关负责人。 3、若乙方在开展技术服务过程中有需要,则甲方有召集厂区(园区)相关人员、布置会场、发布活动通知等相关义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有权拒绝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应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时,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甲方及其被服务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和法律的服务,如发生该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立即无条件退场,同时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的损失。 4、乙方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期间,应与甲方充分合作,在服务过程中认真听取甲方的意见,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意见应予以接受。 5、乙方对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有及时向甲方汇报的义务。 6、乙方应积极提高专业技术力量和服务水平,制订有利于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7、乙方必须与派驻甲方的全部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必须明确到位,为全部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乙方派驻甲方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被视为甲方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8、乙方需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存。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7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4月28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除本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条款外,其余部分依照原合同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石弓湾社区湖南干杉平头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