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海籍调查报告书、海域使用勘测定界报告书、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和评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海籍调查报告书、海域使用勘测定界报告书、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和评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HQZC[2024]007
二、项目名称: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海籍调查报告书、海域使用勘测定界报告书、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和评估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蓝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181号北海奇珠财富大厦0806号A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潮汐通道疏通
1)清理西村岛西侧水道以及龙门岛与西村岛之间水道中的沉积淤泥,淤泥方量总计22.5万m3。
2)现状堤埂联通
拆除龙门岛北侧、南侧与西村岛相连的公路堤坝与海堤,将其升级改造为桥梁,共计拆除堤埂、海堤改造桥梁 2 处。
(2)生态岸线构建
对尚未利用岸线区域外侧的岸滩进行生态化改造及修复,对岸线进行基底改造与生境恢复,建设新的生态护岸,总长1.67km。
(3)滨海生境修复
包括红树林生境恢复(红树林自然恢复与次生林改造面积30.9h㎡、红树林宜林地种植积 55.6h㎡)、病虫害防治、鸟类栖息地保护。
(4)生态评估及监管体系建立
在龙门港近岸海域布设多功能波浪监测浮标和多功能水质监测浮标2套,建立一套龙门港生态修复评估与预警监管系统。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77 万元,由钦州市钦南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程计划总工期 18 个月;最终以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2023),应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类别为五十四、海洋工程 158 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的“工程量在10 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清淤”(本项目淤泥方量总计 22.5万m3),应编制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规范提出编制工作方案,依据有关收费标准,估算《报告书》编制和评估工作费用。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文挥、廖文、龚济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2013〕161号)”计费依据计取,即招标代理费=成交金额×服务招标类×80%。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时间为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整(¥*****.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钦州市钦南区扬帆大道2号恒祥豪苑7号楼9层
联系人: 黄鼎悦
联系方式: 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江南队小江社区安置点18号
联系人:石林萍联系方式:077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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