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执法成本费用-执法监测费履约验收公告
执法队执法成本费用-执法监测费履约验收公告
执法队执法成本费用- 执法监测费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一、合同编号: JH23-******-*****-004-01
二、合同名称: 执法成本执法监测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004
四、项目名称: 执法队执法成本费用- 执法监测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68号
联系方式: 131*****116
供应商(乙方): 沈阳中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35号(11层)
联系方式: 152*****3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完成执法队指定区域的监测任务
履约要求: (一)硬件需求 (1)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2)掌握国家、地方及行业检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严格复核各项检测数据,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质控要求。 (3)负责浑南、苏家屯、沈河地区,现场采样人员不少于8人、车辆不少于4台(自有、租赁均可),能够满足7*24小时全天候检测需求。 (4)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未被政府管理部门处罚、通报,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良好社会评价。 (二)服务需求 (1)应根据需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随机抽测要求1小时内响应,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检测工作。 (2)能够在采样完成后3日内,向市执法队提供带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有特殊时间要求的检测项目可延长至7日。同时,提供现场采样全过程记录、原始检测记录单和采样、检测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3)所有检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规范;行业有特殊标准、规范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规范。当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4)供方应接受需方的质量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质控样、平行样、比对检测等。 (三)工作要求 (1)按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按期、保质、保量提供约定的服务,且所供服务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以下情况需方有权终止合同。一是接到任务后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的;二是实际检测能力不能满足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的;三是供方如发生采样方法错误、检测方法错误、适用标准错误等行为导致检测报告无效,或检测报告弄虚作假,或由供方问题导致需方在行政复议中撤销已作出的决定或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履约期限: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浑南区、苏家屯区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杨宁,祝金虎,于涛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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